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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0篇)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档1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和统一行动,对全市范围内涉及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实现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严厉打击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成立桂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黎桂彬兼任、副主任由梁武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督查和材料汇总等工作。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xx年3月5日至5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一)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2、查处客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

  3、查处违反道路客运管理的经营行为;

  4、查处违反出租汽车管理的经营行为;

  5、查处违反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经营行为;

  6、查处违反机动车维修和综合性能检测管理的经营行为;

  7、查处违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行为;

  8、查处违反有关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的经营行为;

  9、查处违反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管理的经营行为;

  10、查处违反有关道路客货运站场管理的经营行为 ;

  11、查处违反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经营行为;

  12、查处违反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经营行为;

  13、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的经营行为;

  14、查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规章涉及道路运输管理的经营行为。

  (二)港航运输违法行为

  1、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其他港口设施,或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行为。

  2、未经依法许可从事港口经营的行为。

  3、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的运输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行为。

  5、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行为。

  6、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渡口的行为。

  (三)路政管理违法行为

  1、破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行为;

  2、非法侵占公路行为;

  3、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4、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五、法律依据

  (见附件)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5日至3月8日)

  充分认识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工作方案,组织执法队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9日至5月31日)

  统筹安排工作实施计划,全面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要狠下决心,真抓实干,积极采取行动,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三)完善总结阶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将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久机制;树立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促进交通运输工作全面发展。

  七、工作保障

  (一)执法人员保障。临时组建桂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分为行政处罚组(5人)、外勤城区(机动)执法组(15人)、外勤执法东区组(10人)、外勤执法南区组(10人)、外勤执法西区组(10人)、外勤执法北区组(10人),每组人员由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组成。本次交通运输综合整治工作人员由市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原桂平路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和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港航管理所的抽调人员组成,其中市道路运输管理所22人、市港航管理所12人。

  (二)执法车辆保障。为了保障本次交通运输综合整治用车,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提供5辆,市港航管理所提供2辆,市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提供2辆,桂平路政执法大队提供 2辆。

  (三)执法经费保障。积极协调争取市财政保障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经费,严格实行收支完全脱钩,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收入全额缴入财政,由市财政优先安排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统一行动,紧密配合,相互联动,形成合力。在执法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明组织纪律,联合行动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请假。

  (二)严格执法纪律,规范联合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统一认定标准,执行执法工作纪律,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流动联合执法,形成错点双向管控模式。

  (三)加大宣传曝光力度,营造良好正气的整治环境。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体,宣传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大整治的浓厚氛围。要大力曝光违法运输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攻势。

  (四)加强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将会同驻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局办公室、运输股、法规股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工作组,开展督查、暗访,通过明察暗访,对交通运输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明确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分析总结。认真总结本次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工作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于整治工作结束以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交通运输领域执法案件教训,严肃认真做好我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重塑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新形象,根据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铸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铁军”。

  二、工作目标

  (一)政治素质明显提升。在思想政治上进一步净化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在作风纪律上进一步整顿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严整执法风纪,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职业道德。

  (三)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在宗旨意识上进一步淬炼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情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

  (四)业务本领明显增强。在素质能力上进一步提升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牢法治意识,练好执法基本功,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在价值理念上进一步纯洁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六)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在服务质效上进一步培育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执法实践中提升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以整治实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治内容

  (一)排查整治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淡,不理不睬,让群众坐“冷板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排查整治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监管失之于“粗”,措施失之于“虚”,没有形成“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的工作格局的问题。

  (三)排查整治执法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仅凭行政处罚法设定的处罚情形,脱离行业法律已确定的处罚幅度,随意确定处罚金额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排查整治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对执法暴露的问题,仅仅满足于完成调查追责,缺乏持续跟踪整改,没有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没有起到惩前毖后效果的问题。

  (五)排查整治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不按照法定职权,滥用职权,越权替代其他部门处罚的问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方面。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开展学党史主题教育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开项目清单;引导执法人员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以讲政治统领行政执法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加强沟通和联系的新载体。开通执法领域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群众可通过平台获取交通执法动态、政策法规等官方发布的信息,也可编发由图片和文字组成的简单微信,向交通执法部门反映发生在身边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提升执法效率。

  3.开展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的20xx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局分管领导带队,带领相关单位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联媒体”主题宣传,分别落实进学校开展路政法律法规讲解、进重点源头企业召开路政法律法规宣讲座谈会;制作《动漫路政宣传手册》,开展宣传,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4.完善便民利民执法服务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定期开放执法大队案件处理中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源头企业代表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

  (二)保持良好工作作风方面。

  1.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2.组织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本单位法治讲堂、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执法提升学习培训,利用每周五半天时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等文件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4.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明晰岗位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对执法工作推进不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做到发现一个,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局政策法规股将组织相关股室以互检互查方式,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活动;会同纪检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采用明查、暗访或者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暗查暗访,及时纠正和查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新闻热线类节目、12328服务电话等听取群众建议,及时反馈情况。

  (三)提升依法执法本领方面。

  1.深入开展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和执法队伍业务轮训。所有执法人员统一规范使用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平台操作运用能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执法队伍培训大纲和轮训工作方案,详细制定本系统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从20xx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轮训。

  2.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认真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期限等要求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事由。严格执行证据收集、审查和认定规定,做到合法、客观、全面、有效。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妥善保管并依法处理办案过程中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执法终端等装备配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内容、责任,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4.完善综合运行机制。制定出台《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舒城县公路服务中心、港航服务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建立我县交通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公路、港航、道路运输、交通工程质量等机构的业务协作能力,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成效,实现交通行政执法与行业指导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四)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方面。

  1.坚持依法处罚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事不再罚、适应违法行为等原则,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并及时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教育行政相对人遵守行政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或者畸轻畸重。

  2.健全执法内部工作流程。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结束各执法程序环节的快速有效衔接和权力制约机制,明确各环节岗位的流程、职责,严禁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总结梳理、细化调整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要经法制审核、集体研究讨论等程序。

  3.建立健全案件受理督办机制。制定投诉受理流程和规范,通过12328服务电话投诉、上级转办、媒体曝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渠道反映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线索,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提升群众满意度,处理结果要整理归档。

  4.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防范执法隐患工作指南》,降低执法风险。

  (五)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方面。

  1.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服务意识,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严禁将处罚与办公经费挂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杜绝趋利执法。

  2.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压实执法责任。要切实将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压实执法单位、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执法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法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4.严肃问责。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五、时间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下旬)。深入学习贯彻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整治重点,明确整治措施、工作时限及责任分工,召开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下旬至6月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系统执法领域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对照整治内容,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阶段(7月初至9月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全面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于7月31日前将本系统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并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xx年9月9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20xx年9月9日前报局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研判我县综合执法形势,直面存在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正风肃纪、久久为功,坚决打好这场铁腕治军、正风肃纪的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强化领导,迅速行动,立足实际,精心组织,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成立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任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三)扎实推进落实,务求工作实效。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市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本实施方案,把市交通运输局方案中明确的五项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与重点整治问题相对照、同推进,从实际出发,创新标本兼治、务实管用的整治措施、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注重推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加强舆论宣传,树立执法形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工作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重点内容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随意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放任非法经营长期存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趋利”执法,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不当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超期扣车、逾期不结案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新业态不会管、传统业态管不好的问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处理具体问题“推”、“拖”、“糊”的问题;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宾海同志兼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同时也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组织对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照文书案卷,查找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以及以罚代管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投诉举报记录,查找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徇私舞弊等问题;对照执法日志,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

  2、坚决整治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各单位可采取约谈教育、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其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运用好电话投诉举报功能,即报即查、即报即办,加强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确保群众反映的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4、加强整治督查。局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在全系统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

  2、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公布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项目建设工地、社区等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3、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诉求,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1、统筹抓好党史教育和专题教育。要把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和“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党史与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

  2、组织开展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政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要依法提出修订意见,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后统一将意见上报给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3、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论证后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和剖析典型案例的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1、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局队合一”的体制,制定“三定方案”,划转执法人员,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移交给综合执法机构,争取早日启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流程模拟演示,提高一线执法员实战能力。同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立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五、专项整治时间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六项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底至6月初)。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6月初至6月底)。各单位要把执法顽瘴痼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合账,主动整改。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单位要于8月1日前将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各单位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8月20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局将成立督查组,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剖析、约谈,并向全行业通报,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局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整治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__年贵阳市、贵安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健全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43号),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贵阳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委政法委、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建立人、车、路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治理责任和治理时限,逐一对账销号。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交通协管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现场提醒监督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积极引导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定制公交、增加“即时用车”等形式,满足农村地区群众赶集、参加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出行用车需求。(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百吨王”、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走访摸排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按程序进行公布,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严防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到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围绕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数据准确可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事故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对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临水临河、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五必上”(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平交路口,逐一组织整改,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学校路段,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任务。20__年完成危桥改造2座(息烽县董家坪桥、潮水小桥),完成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不少于134公里。(责任单位:市交委、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加强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巡逻管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严厉打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联动和救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__〕64号)精神,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办、市交委、市应急局、市司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办、市交委、市应急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集中办公,由市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委具体负责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制定整治方案,强化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贵阳建设、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以及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按程序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强化总结提升。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并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专班等报告我市好经验、好做法。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达州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乱停乱放等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交通拥堵状况进一步改善,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清理取缔无牌无照车辆、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

  (二)清理取缔两、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严厉查处长期聚集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源集散地周边高声喊客、强行揽客、黑车拉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成立以政府领导牵头,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非法营运整治机构;重点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各车站、码头及重要客源集散地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依法取缔车站周边高声喊客、强行揽客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好本行政管辖区内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长效管理工作。

  (二)公安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依法取缔达州市无牌无证车辆及残疾人非标准代步车上路行驶的实施方案和处置措施;研究制定规范达州市交通秩序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操控、组织非法经营的团伙骨干和暴力抗法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协同参与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活动。

  (三)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协同参与无牌无证车辆清理取缔及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四)城管部门:负责规划城市内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协同参与两、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清理取缔工作。

  (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执法监察及问责追究。

  (六)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的.分类清理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

  (七)法制部门:负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监督、争议案件的仲裁及行政复议工作。

  (八)信访部门:负责受理、协助处置集中专项整治期间的各类信访案件。

  (九)宣传部门:负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追踪报道,为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管理提供有效的舆论支持。

  (十)火车站:负责火车站内及站前广场的秩序管理,依法清理取缔长期聚集在火车站出站口及站前广场高声喊客、强行揽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同做好火车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清理取缔工作。

  四、实施步骤

  达州市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二是开展摸底调查,细化整治方案;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制定工作预案;四是发布整治通告,营造舆论声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开设专题栏目,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取缔非法营运行为的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按照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对车站等主要客源集散地周边非法营运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市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全市无牌、无证车辆及两、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成效巩固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实施长效管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区域、社会联动”的协同处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和机动车驾驶人深入宣传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非法营运的社会危害性。鼓励残疾人代步车拥有者主动放弃非法经营行为,确需以残疾车代步的,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的车型。严禁以代步为名从事非法运输,着力打造守法经营、秩序良好、安全优质、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运输秩序。

  (三)集中力量,联合执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成立独立的联合执法机构,按照任务性质、整治区域和整治重点,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集中行动,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违法案件,由具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四)重拳出击,依法整治。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在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要依法予以收缴,统一集中销毁;对阻扰执法、妨碍公务、干扰案件调查处理的行为和个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暴力抗法者和黑恶势力主要骨干,依法严厉打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明纪律,强化保障。对涉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研究政策,制定措施,化解矛盾,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严格问责。

  为确保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详的专项整治方案,安排拨付专项资金,保证整治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和“黑窝点”,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从事镇原至西峰、西安、兰州、天津、北京等小轿车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予以取缔。

  (七)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黑车”以及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八)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要求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组:

  (一)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成果报道、先进事迹宣传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配合,抽调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责小组,查处县城重点区域和国省道干线,乡镇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情况,尤其是屯字镇、平泉镇、孟坝镇、太平镇、上肖镇等乡镇要重点查处街道的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破坏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其他单位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案件查处组。及时衔接公安机关,对整治期间举报线索核查、证据调取,对非法营运牵头组织人员、团伙涉恶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乘客躲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督查组。对整治期间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__年6月15日开始至20__年 8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摸(6月15至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非法营运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道路运输参与者守法经营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摸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6月25日至7月31日)。坚持依法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照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充分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和网警大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保持长效(8月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专项整治行动未实现的预期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限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从源头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专责组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责组要明确整治的目标和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协作配合。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沟通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一律依法查处。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一处罚标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安排停放,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任何整治小组或个人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

  (五)全面巩固成果。依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等办法,集中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__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__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铜仁公路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牵头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公路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结合我办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9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住建领域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略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通知》(鲁安发〔20xx〕26号)要求,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八抓20条”创新措施,以及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责任清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安全总监、危大工程管控、预防高坠、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分类分级监管、班前晨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警示教育、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举报奖励、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强化房屋市政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紧盯塔式起重机顶升及降节、深基坑高切坡土方作业、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拆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作业和隧道暗挖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极寒天气、大风和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做好安全防范,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强化有限空间、动火、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有效避免中毒窒息、火灾等事故风险。对冬季停止施工的项目,停工及复工前要严格做好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三)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寒潮天气,督促指导城市供热、供水、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做好相关物资储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狠抓窨井盖、道路、桥梁、隧道、行道树、路灯杆、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四)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抓紧将“管理措施”转为“工程措施”,对已采取工程措施的要尽快组织验收,建立整治销号台账,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全面推动其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落实整治方案;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充分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高空坠物防范等工作。重点排查20xx年4月1日以来建成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三、整治方式

  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和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一)企业项目对照检查。各企业项目要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重大隐患台账,逐个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清仓见底。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本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安委会办公室报告。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要按照规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局部或者全部停工停业。

  (二)主管部门监督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项目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排查制度、设备、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检查结果要以项目为单位及时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在线填报;坚持对任何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两个零容忍”,对触犯刑律的,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专业力量指导帮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企业项目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中,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第三方辅助巡查、专家帮扶检查作用,把重大隐患查准、查细查透。各有关部门到企业项目督导检查时,要积极邀请高水平专家到一线开展帮扶式诊断,发现问题现场办公,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研究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统筹好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要遵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效,不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后于20__年2月7日、3月7日分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数据统计表(见附件),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档11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本乡林区安全稳定,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开展全乡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防范森林火灾,保绿水青山。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7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

  围绕“三个管住、两个规范”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一是加强火源管控,“一长两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山头地块开展火源巡查,重要敏感区域要严防死守;二是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原则,严格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用火审批,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厉查处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做到“查处一批,教育一片”。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

  三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宣传片,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等形式,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村庄、进校园;四是护林员要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宣传巡护。

  3.开展火险隐患排查行动。

  要继续对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标准,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深入、彻底查找当地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要建立完善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和问题台账,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二是要把从严从实标准贯穿整治全过程,紧盯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持续发力抓好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见底见效;三是对特别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治任务,要加强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4.开展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行动。要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预报,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力争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对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1小时内向乡防火办反馈。发现森林火灾,各村必须及时报告。乡防火办也将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卫星热点情况,对瞒报、迟报和隐瞒火情等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5.开展防灭火督查检查行动。乡防火办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各责任区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主要通道沿线和重点敏感区域,要重点督查;对热点多、火灾多、问题多的地方和时间长、影响大的森林火灾,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直接调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县林业局安排部署,我乡联合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全县打击森林火灾行为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排查和追踪调查工作,严厉查处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转为刑事案件侦办;对影响较大的放火案、失火案实行挂牌督办,形成强大震慑,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奖惩措施

  各村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谋划,抓好落实,努力夺取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全面胜利,确保这一特殊紧要时段全乡林区安全稳定。“平安春季行动”结束后,乡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核查,行动结果全乡通报。对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火灾少、无人员伤亡的村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成效好、火情热点少,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村级森林防火补助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活动组织不力、瞒报迟报森林火灾的村委会,予以通报批评。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档12

  为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生涯全过程,形成整治长效机制。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强化师德教育,力行师德规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牢记育人使命,潜心立德树人,提升道德水准;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根本要求,弘扬高尚师德,着力解决小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学校成立第七小学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对象

  学校在岗教师及工作人员。

  四、时间安排

  20xx年3月至12月为集中整治阶段,此后转入常态化整治。

  五、整治内容

  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点整治以下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学生的行为。

  (四)组织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五)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六)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七)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学生与家长的信息。

  (八)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

  (九)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抄袭剽窃、赌博、酒驾、醉驾、吸毒等。

  六、工作措施

  (一)学习教育

  1.召开全员动员大会。3月下旬,召开全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注重正面示范教育,积极挖掘教师感人故事,大力弘扬新时代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3.加强警示教育,引导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3.学习法律法规。采取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研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并采取知识测试的方式,提高学习针对性、时效性。学校每季度组织教师开展1次集中学习活动,重点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

  (二)自查自纠

  1.开展师德师风问题自查行动。通过召开教职工会议、案件剖析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对照此次专项整治内容,组织每位教职工找出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同时找出学校师德师风方面普遍存在的不足,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做好统计汇总,主动制止教职工违规行为。学校认真自查师德长效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2.开展群众投诉信访问题大排查。一是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为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在明显位置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做好接线人员值班安排,及时回复和处理。小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投诉电话为:-,邮箱是。二是规范查处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自20xx年1月以来涉及教师师德投诉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台账,对收到的每条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处理,保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3.加大惩处力度。学校和教师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明确重点整改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问题突出的教师,列为重点整改对象,确定专人“结对子”帮助整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查证属实的,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三)完善制度

  1.规范从教行为。学校要突出规则立德,积极探索正面激励与反向约束的双向管理机制。制订完善校园内教师行为准则,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关爱和尊重学生,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2.关注教职员工。对教职工的心理健康及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建立良好对话机制,回应教职员工关切,强化心理辅导,减轻教师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

  3.健全管理机制。学校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健全师德问题通报机制,对查实的典型师德违规问题一律进行通报;健全师德违规报送机制,坚持常规问题定期报,重要舆情立即报,重大师德舆情事件4小时内报告。

  4.落实师德考核。学校坚持同行、家长、学生、学校等主体多元评价,成立师德考核小组,制定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工作台账。把师德考核优秀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首要条件,大力培育和表彰各级师德标兵、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组织教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和“试金石”,坚决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凝聚工作合力,针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压实责任,确保实效

  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细落实,确保工作实效,避免走过场。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工作要求,形成“头雁”效应;强化干部队伍监管,落实监督责任,对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强调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全面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点。

  (三)总结验收,建章立制。

  学校要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从制度层面巩固师德师风整治工作成果,形成有效的教育、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档13

  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客运场站源头管理,改善路网通行条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政策措施得到逐一细化、全面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主任:、(兼)

  四、整治重点

  (一)运输企业

  一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含出租、城市公交企业,下同),确保全部道路运输企业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从业资质,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杜绝无证经营、超资质超范围经营等。二要依法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设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所属车辆安全监控主体责任。三要切实保障客运车辆行驶安全。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以及旅游包车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的规定,全面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安全告知、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

  (二)营运车辆

  一要切实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监控。“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确保正常使用、数据准确、监控有效。二要切实强化安全设施配备使用。营运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配备应急设施和消防器材。三要切实强化营运车辆准入管理。推动营运车辆升级换代,加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严禁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与营运。

  (三)从业人员

  一要加强对道路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押运人的从业资格审查,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押运人从事道路运输。二要严格日常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应做好本企业客货运驾驶人、押运人的安全教育,突出抓好客货运驾驶人在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险情下的驾驶技能、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四)客运场站

  一要规范站区管理。实施封闭化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备使用安全设施,维护好进出站及乘车秩序。二要加大安检力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严禁客车违规载货,严禁违禁品进站上车。

  (五)公路运营

  一要加大公路巡查养护力度。规范组织养护施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设置施划标志标线,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清除遗撒物、障碍物,保持公路设施完好和路容路貌整洁;加强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检查检测,落实桥梁管养的行政、技术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运行安全。二要加大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地质不良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巡查值守,确保通行安全。三要加大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结合,完善区域治超联动机制,降低非法超限超载率。严厉打击非法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取缔纠正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非法违规行为,保障道路通畅。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措施,抽调专门力量,投入到集中整治行动中去。

  (二)措施过硬

  各单位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出实招、出硬招、出狠招,对存在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和安全隐患的企业,都要一查到底。该处罚的要上限处罚、该停业的要立即停业、该吊销资质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让隐患和问题得到根本治理。

  (三)加强协调

  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另外,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置安全生产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对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四)严格督导

  集中整治期间,市局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公路局、运管处、出租处也要分别成立督导组,按职责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整改不到位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挂牌督办。

  (五)严格信息报送

  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督导情况建立专项台账,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从即日起,每周四下午5点前报送本周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出动人数、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等),9月2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行动总结。其中:各工区将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公路局,由公路局负责统计后上报市局。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档15

  为了切实做好公路碾打晾晒整治工作,维护好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陕西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整治在公路上碾打晾晒和乱堆乱放等现象为重点,全面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整治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协作,社会积极参与,既严格依法行政,又体现为民服务宗旨。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我县境内的国省道和县乡公路。

  四、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活动从6月15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五、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公路上碾打晾晒整治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省道及县乡公路范围内碾打晾晒、堆放秸秆、焚烧秸秆、倾倒垃圾,严禁损毁路旁树木及绿化带。

  县公路段负责全县国省干道的整治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旬麟路南塬、彬蒋路、底韩路、太底路的整治工作。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旬麟路北塬、湫彬路、早瑶路、史雅路、高安路(含湫汉和车亭段)的`整治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西早路、土上路、太蒙路、土老路的整治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城区道路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要对整治过程中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人和事,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组装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在公路上碾打晾晒的危险性,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在公路上碾打晾晒的社会危害,不断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夯实责任。各镇(街道、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召开干部群众专题会议,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详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整治活动。各镇(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公正执法,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专项整治活动中,县上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活动中行动缓慢、整治不力的单位,责成及时整治,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因整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档17

  根据县安委会的部署及《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1、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一般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欧阳文林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兼联络员)、侯识万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情况收集报送等。

  三、攻坚任务

  (一)攻坚风险隐患治理

  1、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近3年发生5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责任领导:;牵头单位: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

  2、凡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责任领导:;牵头单位:交管中队;责任人:)

  3、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国省道路、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长下坡重大隐患路段;道路设计与施工缺陷路段;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

  4、配合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严厉整治交通桥梁、隧道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智能化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桥梁、隧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二)攻坚超限超载整治

  5、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与流动治超,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信息一律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缉,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派驻治超组;责任人:、)

  6、严格落实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行为,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7、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法律责任,追究率达100%。(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派驻治超组;责任人:、)

  (三)攻坚重点车辆整治

  8、配合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未按《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电动机动车产品的行为,对借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违规产品;严格落实货车产品生产质量检查,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9、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10、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严厉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

  11、严格管控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20xx年底前全部退出市场;57座以上大客车经营期限到期的,一律退出市场。(责任领导:;牵头单位:交管中队;责任人:)

  12、严把“营转非”大客车过户关,对强制报废期限不足1年及未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大客车,一律不予办理“营转非”业务,严禁营运大客车过户给个人;“营转非”车辆一律清除车辆外观营运标识,粘贴和喷涂统一的专用标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13、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X农联〔20xx〕75号),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

  (四)攻坚重点违法整治

  14、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责任人:、)

  15、严厉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及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责任人:)

  16、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机动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17、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摩托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载人行为。严厉查处逾期未年检、报废拖拉机、摩托车违规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18、严格落实《X市关于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十个一律”的通告》,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以及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等易致祸致害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五)攻坚重点人员整治

  19、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四、实施步骤

  (一)20xx年2月、3月。认真评估20xx年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问题;对照整治任务、难点、重点,采取大数据分析、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行研判摸底,建立风险清单台账,并同步启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

  (二)20xx年4月—10月。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时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领域、风险路段、风险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三)20xx年11月—12月。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大队领导分片包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将整治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二)保持严管态势。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涉交案件办理新机制,集中查办一批涉交刑事案件,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深化“两客”智能监管平台、“道安监管云”、治超信息平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整合共享“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各类信息资源,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和精准打击能力。

  (三)强化清单管理。要按照集中整治清单,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落细整治举措,逐项解决、逐个突破。要信息互通互用,建立完善各类工作信息数据台账,坚持边整改边规范,整治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防止反弹。对20xx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项目,要实行常态化监管,严防反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每季最后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工作小结,12月12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送邮箱:公安内网办公自动化“交警大队”邮箱)。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档18

  (一)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内容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档19

  为严格执行20xx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督察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正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督察指出问题为警醒。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镇党委书记黄作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少珍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

  三、部门责任分工

  1﹒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清理存量和新增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村、部门,以及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工作,汇总统计全镇摸排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政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对于新增乱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导各村按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指导各村编制村庄规划,落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督促指导各村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4﹒村建所。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会同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督促各村实施建筑风貌管控。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配合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审批等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所、村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6﹒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处理非法上访行为,做好维稳工作。

  7﹒文化站。负责指导协调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负责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认定工作;严厉打击在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9﹒供电所。在通电前,须核准用地及报建手续完善后方可通电,并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实施断电处理。

  10﹒包村领导和包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示范带头、担当作为。

  11﹒各村委会。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的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村级监管员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分类整治。

  四、网格设置和层级动态管理机制职责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将全镇划分为四级网络进行管理。

  (一)一级网格

  以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一级网格,负责指导、督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并进行相关情况通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二级网格

  以包村领导干部为二级网格,各村以包村领导为网格单位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本村内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级网格

  以各村为三级网格,各村支书、主任为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协助自然资源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制止和汇报,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负责国土工作的村干部为网点信息员,有关情况由网点信息员及时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四)四级网格

  以村民小组为四级网格,各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内的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及时制止和汇报,协助镇、村两级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实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包括农房摸排图斑、土地卫片图斑、线索举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问题动态清单”,对照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个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存量问题摸排整治

  对存量问题组织再次摸排,严防“存量变新增”情况再次出现。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报摸排数据基础上,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按照《博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有关方法和统计口径,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国家、省、市、县下发的52437个农房摸排图斑中。已上报不纳入农房摸排范围的24139个图斑进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镇(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量工作台账。

  2﹒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审慎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存量问题的处置情况提前组织研判,待国家、省和市下达分类处置政策后再依法处置。期间国家、省、市、县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骤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适时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阳区万林山泉农场事件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全镇整治“两违”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夯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负起职能责任,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推进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确保成效

  各部门、各村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础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国家、省下发疑似图斑外,还要对所有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单和新增清单,全面摸清农村占耕建房问题底数。要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报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三)分类整治,严控新增

  切实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摆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存量问题遵循“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下来依据国家、省、市政策意见分类处置,但对于占耕问题严重的项目要主动作为,从严从速整改到位。对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整改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通报情况定期上报镇委、镇政府,同时抄报镇纪委监委。镇纪委监委将结合通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视情况约谈提醒;对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在约谈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政策,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土地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力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农村地区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使农民群众依法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着力在推进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改革、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规划管控缺失、审批不具可操作性、执法力量薄弱等各项短板,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为压实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水晶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促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持续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

  1.消防方面。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2.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息;要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3.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要深刻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对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情况、天然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燃气居民用户安全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方面,持续深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护措施。要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

  4.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利用乡镇〈街道办〉、村委会〈社区〉的活动室、文化站等场所,不间断普及燃煤、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常识,做的人人皆知。同时,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登门入户、全面摸排,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5.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切实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6.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危化品重点企业和装置、罐区、仓库、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冬季防护措施;加强检维修和动火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作业规范,节日期间提升审批等级,实行重大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报告制度。

  7.烟花爆竹方面。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8.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整治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非煤矿采掘接续紧张、不按设计施工等重大隐患。排查查清本辖区非法盗采点情况;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人员培训情况;矿山企业实施设计开采情况和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山和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以及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露天矿、采石场安全防范情况;企业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等,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9.工商贸方面。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工贸企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

  10.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冬季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的特点,加强节日祭祀和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管理,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监护责任,严格火源管理,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禁火或高火险期间违规用火的,坚决从快从重处理。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2月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要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区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所辖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

  2.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督导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各地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尽快制定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3.县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20__年全国“两会”之前,根据工作实际,派出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检查情况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要在全国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本地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检查。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报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熊艳芳。乡人民政府将于年中对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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