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文档1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体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安排,决定把六月确定为“防溺水安全教育月”。目的是希望通过开展各种“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我校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真正把“防溺水”教育落到实处,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及目标
(一)活动主题:加强游泳安全、杜绝溺水事故
(二)活动目标:普及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及自救、互救常识,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20xx年0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及方法
(一)专题教育,加强学生防弱水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1、各班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活动课,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时间为:6月13日(负责人:王金刚 责任人:各班主任)
2、各班出一期“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黑板报;学校出一期防溺水专题知识板报。6月20日前完成。(负责人:于萍 责任人:各班主任)
3、在校园网转发《胶州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及《胶州市第三实验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各班老师、学生及家长认真学习阅读。以校园网为窗口,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6月15日前完成。(负责人:王金刚)
4、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集中进行一次以“防溺水” 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时间:6月20日(负责人:于萍)
5、加强门卫管理,认真执行学生离校请假手续,防止学生擅自外出游泳。(负责人:王金刚 责任人:刘敦全)
6、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以“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为主题的签字仪式,使每个学生能够认识到“生命高于天”,人生只有一次,人人都要珍惜生命。(负责人:王金刚)
(二)开展排查,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1、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对校园周边、学生放学、上学必经的池塘、河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必要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6月25日前完成。(负责人:徐道宽)
2、要求家长上放学接送孩子,对上下学期间可能游玩戏水的学生进行教育,切实保障学生安全。(负责人:王云强)
(三)家校联手、共同防范。
1、发一份“防溺水告家长书”。利用学生回家时把“防溺水知识要点”带回去,要求家长指导孩子认真学习,家长签字,共同提高防范意识。6月20日前完成(负责人:王金刚)
2、做好一次面对面宣传。利用本周的家长接送孩子的时间,及时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要让家长也明确:孩子下水游泳必须由家长陪同,平时不到河边玩耍,更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等。(负责人:各班主任)
3、放假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学生家长(监护人)严格监管、看护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紧抓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及学校安全教育的实效。
二、领导机构
组 员:
三、活动主题及目标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校将每年4月份的第1周作为全校中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
(一)主题:关爱生命、防止溺水
(二)目标:普及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及自救、互救常识,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联系,提高对学生的监控联防能力,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游泳的排查和整治活动,确保校园一方平安。要对学校周边的江河湖泊、溪边、水库等水域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消除可能导致游泳的各种隐患,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其它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规范、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和安全预案,探索建立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安
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体系。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保卫制度。
(三)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要以宣传游泳安全常识为重点,通过主题班会、团的活动、校园宣传栏、标语、挂图、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围绕主题,开展“五个一”活动。要紧紧围绕“珍爱生命、防止溺水”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出一期防溺水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举行一次主题班会活动,各校根据本校实际举办一项竞赛活动(如手抄报、征文、演讲等),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
(五)建立安全防范标志。学校应当在校外池塘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加强与各村的联系,积极争取当地村居委会的支持,建立和完善防溺水关照网络,明确各关照员职责,加强对所辖区域内河流、池塘、桥梁的管理,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警示牌,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员的作用,加强防溺水的巡视。
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篇3
预防溺水,珍爱生命,学会自救。
1、导入——讲故事
听了这个故事,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心里都不会感到轻松。你是否感叹,是否惋惜,一个生命就这样在世界上转瞬消失?此刻,你在想什么?请同学谈谈你的看法。
小结:人,应该珍爱生命。今天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珍爱我们的生命——防溺水教育。
2、溺水已成为我县中小学生的“头号杀手”,今年5月以来,已发生数起中小学生在节假日溺水事件。随着天气逐渐变热,溺水的危险将增加。
在炎热的夏季,许多人喜欢游泳,因为缺少游泳常识而溺水死亡者时有发生。我们外出游泳洗澡严格遵守“四不”: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不熟悉的江溪池塘不去。
3、溺水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不会游泳;游泳时间过长,疲劳过度;在水中突发病尤其是心脏病;盲目游入深水漩涡。
4、如何保证游泳的健康和安全,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对水情不熟而贸然下水,极易造成生命危险。万一不幸遇上了溺水事件,溺水者切莫慌张,应保持镇静,积极自救:
(3)大腿抽筋,可同样采用拉长抽筋肌肉的办法解决。
对于溺水者,除了积极自救外,还要积极进行陆上抢救:
(1)首先应清除溺者口鼻中杂物,保持上呼吸道的通畅;
(3)若是溺者已昏迷,呼吸很弱或停止呼吸,做完上述处理外,要进行人工呼吸。每分钟约做14—20次,以后可适当加快。
5、课堂总结:
结束语:同学们,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无穷地探索尚未知道的东西,在无穷的探索里,你会看到光辉、灿烂的前景。祝愿大家今天好,明天会更好!
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篇4
夏季是学生溺水死亡的高发期。为防止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防溺水安全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暑期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命关天,生命高于一切。各校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教育,进一步夯实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基础工作。
要立即行动,期末继续落实“八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安全课,开好一次安全教育专题会,要求学生写一篇安全内容的作文,致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开展一次安全专项家访,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在广播上播放一条安全提示,开展一次安全演练。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意识。要在放暑假前,通过班会、校会等形式向学生再进行一次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在池塘等水域边洗手、洗衣、洗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并取回由学生家长签名的回执,学校存档。
三、严密防范,进一步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对辖区内所有的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要求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暑期要协同村委会要聘请一些义务监管员在关键水域和时段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四、各方联动,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
暑假期间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且易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因此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建立学校、行政村与家庭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管理网络,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暑假开始立即组织教师逐户进行家访,做到每生必到,一户不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上放学路上及节假日、考试等脱离学校和教师监管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五、加强督查,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班班主任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层层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机制。学校将在期末结合安全工作检查对防溺水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快速反应,进一步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各班主任立即赶赴现场,实施营救,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七、严格责任,进一步抓好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各班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落实好岗位责
任制,以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为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对宣传教育不到位,或没有安装警示标志,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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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XX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