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文档1
为贯彻落实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和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杨凌示范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计划(20xx—20xx年)》(杨管办发〔20xx〕9号)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杨凌示范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20xx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4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较上年度下降2%,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0天。
二、重点任务
(一)以城区散煤整治为抓手,强力推进煤炭削减。
1. 加大规模以上企业煤炭压减力度。督促陕西华电杨凌热电公司严格按照《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执行办法》要求压减煤炭使用总量,完成陕西中兴林产公司22蒸吨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削减8万吨任务。
2. 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散煤削减力度。20xx年7月底前完成杨凌锣鼓产业园烧制点散煤替换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城区200家餐饮店、企事业单位及重点镇(社区)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实现削减散煤2万吨目标。
3. 强化煤炭销售市场监管。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按标准取缔所有劣质煤销售网点。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二)以建筑工地和道路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整治。
4. 继续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制度。对建筑工地实施红黄绿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信用评级制度,用制度倒逼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每季度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主城区内除市政抢修、抢险作业外,严禁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作业。
5. 狠抓道路扬尘治理。继续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每周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年内启动渣土车公司化运营建设工作,出台渣土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渣土车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投资力度,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三)以淘汰黄标车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6. 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6月30日前基本淘汰全区黄标车,加快现有低速汽车淘汰步伐,分步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年内完成建成区内从事泔水、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淘汰更新工作。
7. 进一步完善禁行、限行区域管理规定。在原有禁行、限行区域内,禁止低速载货柴油车和载重柴油货车通行,严查已淘汰车辆继续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8. 加大绿色出行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公交车、城市物流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和普及,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覆盖范围,制定并实施新能源汽车替换计划。
(四)以秸秆还田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抓手,全面控制秸秆焚烧。
9. 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实施秸秆机械粉碎、破茬、深耕等机械化还田的农户(公司)予以定额补贴。重点推广大马力拖拉机以及还田新机具推进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xx年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量达到80%以上。
10.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加快培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果树枝桠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试点建设秸秆沼气工程,探索秸秆沼气直供农户新模式。20xx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3个秸秆沼气示范项目。
11. 强力推进农村气化工程。加快推进农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步伐,通过政府扶持、项目引导、宣传配合等方式,在4镇(办)54个行政村实施天然气、电及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xx年底完成约10000户高污染燃料改造工程。
(五)以无组织排放源整治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12. 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分阶段开展餐饮业污染治理,3月31日前,示范区和杨陵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整治;4月30日前,完成区内国有企业和两所高校食堂餐饮油烟整治;5月31日前,完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13. 开展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整治。从今年5月份开始,集中开展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百日整治活动,划定区域,规范烧烤炉具,彻底改善夏季烧烤油烟弥漫问题。
14. 实施重点企业深度治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督促区内2家工业企业和汽车维修店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确保其设施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六)以涉气企业为重点,强力开展环境执法。
15. 进一步加强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力度。以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为重点,采取驻厂监督的方式,督促其严格落实电厂超低排放措施,3月31日前督促其制定响应重污染天气污染物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6.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且治理无望的豆腐坊、小食品加工、小洗浴、小旅馆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取缔一批。
17. 加强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将区内企业履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作为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年度评选的重要依据,倒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8. 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检查的方式,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和铁的行动,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以联防联治为突破口,着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19. 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示范区、杨陵区、镇(办)、村(组)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推动全区上下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0. 强化区域联防。建立健全与周边县区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修订完善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和效能,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下,确保与周边县区同时响应减排措施,形成治霾合力,最大限度降低雾霾影响。
三、保障措施
21. 夯实大气治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相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实施方案应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定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示范区环保局、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查督办,会同示范区监察室对任务未按时完成,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22. 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要逐月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每月8日前向示范区大气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示范区大气办每月对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3.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有环保专项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禁燃区建设等工作。
24.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施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管理,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研究分析,科学评价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环境治理状况,公开企业排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5.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强化政府网站、电视等主流媒体信息发布力度,并利用手机、微信等平台,扩大信息受众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力量,不断凝聚共识,加快培育具有杨凌特色的环境文化,着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努力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治气、治水、治山、治脏、增绿“四治一增”重大部署,全面实行网格长制,进一步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治霾措施,加快构建工程、管理、技术、政策“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体系,着力解决“治霾难”问题,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工作目标
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3.3%。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灞桥区政府、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二)不断优化城市布局。
3.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给出设计坐标,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整治燃煤污染。
5.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西安警备区(驻军)、市环保局(地方)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灞桥热电厂剩余的燃煤机组212.5万千瓦(11#、12#机组)、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5.4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超低改造)、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灞桥区政府、鄠邑区政府、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xx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xx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供热企业)、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1.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积极推进散煤治理。
(1)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3.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规范整治)、市工商局(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5.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四)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6.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7.20xx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登记)、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8.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9.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出租车)、市城管局(渣土车)、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出台政策
20.加强对营运车辆排放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用简易工况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21.加快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开发建设,形成固定与流动遥感检测相结合,人工与自动电子抓拍相结合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和严查重罚执法手段,全面整治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3.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限行)、市环保局(政策研究)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5.减少过境车辆穿行主城区,争取省上支持,中、重型载货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6.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7.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调整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鼓励政府、企业、个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8.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步行、自行车、轨道等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9.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油源)、市商务局(供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五)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30.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1.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全市“两类企业”必须达到防尘综合治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2.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深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3.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4.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5.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36.各类供暖、供水、供气工程,要提前安排工程计划,避开在冬防期施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37.加强郊区县道路硬化建设,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农林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8.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城乡结合部)、市交通局(城乡干道)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9.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xx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xx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三场)、市商务局(煤场)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40.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1.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2.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率先落实餐饮油烟治理,4月1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5月1日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3.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4.对4S店等汽车修理业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45.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6.自20xx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7.筛选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工业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七)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48.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禁售)、市公安局(禁放)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9.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0.广泛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1.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物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年内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8家。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2.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八)有力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5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筑节能)、市市政局(供热计量)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九)扎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54.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细化完善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55.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一级(市级)网格化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区县级)平台建设,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6.加强三级(街镇级)网格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员激励奖励机制,确保三、四级网格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十)持续扩大生态增容。
57.增绿工程。
(1)按照“四季常绿、一路一景”标准,加快城市绿色林带、立体绿化和绿道建设,推行广场、街区、社区绿荫化、园林化、生态化。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陵区、阎良区、临潼区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58.扩水工程。树立柔性治水、系统治水理念,按照涵养水、聚集水、用好水的要求,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围绕关中水系建设,加快昆明池、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渭河滩区整治及灞河、浐河、泾河、潏河、石川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库、岱峪水库、甘峪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启动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59.推进关中地区建立产业布局、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考核等方面为一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完成时限:全年
60.按照“设置科学、操作便捷、联防联动、及时高效”的原则,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前
6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办、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2.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3.条件具备时,及时开展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全年
(十二)深入开展铁腕治霾科学研究。
64.利用西安现有科技资源,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加强雾霾与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完成时限:全年
四、监督执法
(一)综合监管。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移送、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2.发改、环保、城管、公安、建设、商务、国土、工商、工信、交通等市级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责任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二)燃煤污染防治监管。
5.依法加大对重点燃煤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对重点燃煤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对全市生产、流通、使用(重点排污企业)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严肃查处。监测、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市环保局(使用)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挥发性有机物监管。
8.按照工业废气治理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治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喷漆、装饰、餐饮油烟、汽车4S店等行业的废气治理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强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确保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储油库、加油站)、市交通局(油罐车)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1.配备环境执法便携式PM10、PM2.5、VOCs监测设备,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将比亚迪汽车公司、三星电子公司等涉有机废气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四)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
13.开展出租车、货运车、低速汽车等重点车辆和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车辆专项整治,对证照手续不全或排放超标的车辆依法查处、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在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大检查。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5.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及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及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从严扣分、顶格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
16.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全年
17.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规范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和拆解工作,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查扣)、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非法拆解)、市商务局(拆解监管)
完成时限:全年
18.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扬尘污染监管。
19.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0.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落实夜查制度,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焚烧冒黑烟及其它监管。
21.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以及废矿物油等冒黑烟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焚烧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坚决杜绝禁售、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机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主抓。单设市铁腕治霾办,明确机构编制、落实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铁腕治霾组织协调、综合督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各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铁腕治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建立例会制度。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持,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
(二)严格考核问责。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铁腕治霾办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任务完成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通过铁面督查、铁面考核、铁面问责,推动铁腕治霾。
(三)夯实工作责任。
本方案“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完成牵头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四)坚持依法治霾。
完善铁腕治霾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涉气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五)落实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资金补助办法及配套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铁腕治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网格化建设、燃煤锅炉拆改及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有机废气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清洁能源推广、农村传统能源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设施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工作。
(六)建立报告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市级各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5日前向市铁腕治霾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审签、台账管理的报告制度。市铁腕治霾办每月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宣传教育活动,疏导治霾热点难点问题,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普及治霾科学知识及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行为准则。政府自觉带头行动,做绿色管理者;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绿色生产者;公众积极参与践行,做绿色消费者。
西咸新区对标省上要求,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履行工商职能,服务铁腕治霾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把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相关行业的新注册企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煤炭等违法行为;切实摸清涉污企业基本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霾相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注册程序,把好准入门槛,依托登记注册职能,积极服务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的登记注册,严格依法审查。对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坚决不予登记注册,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牵头单位:注册分局)
(二)依法开展抽检。要加强抽检工作,严厉打击伪劣商品,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流通领域成品油、煤炭、农资等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涉及大气污染相关的成品油、农资抽检工作,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煤炭质量监管,及时查处不合格商品。(牵头单位:市场科、市场分局)
(三)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煤炭等涉及大气污染重点商品的市场监管,配合质监部门对“禁煤区”范围内销售燃煤锅炉点进行再排查,禁止已淘汰燃煤锅炉重新流入市场,摸清本辖区相关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依法打击假冒商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场分局、市场科、商广科、经检支队)
(四)严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的钢铁、水泥、化工、冶炼、造纸、酿造等重点排污企业,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涉及污染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等的监管,严厉查处涉及环境污染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住管(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取缔和查处在“禁煤区”内采用三轮车、农用车沿街叫卖的流动销售车和隐蔽煤炭销售点。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对发现市场主体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擅自从事经营行为的,及时通报或者移送有关行政许可的主管部门处理。(牵头单位:企个科)
(五)促进诚信经营。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守法经营。要督促引导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引导经营者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积极配合监管执法,按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牵头单位:市场科)
(六)保护消费权益。要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对涉及成品油、煤炭、农资等产品质量及服务的消费投诉,要迅速反应,依法查处。(牵头单位:消保科)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治污减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业务科室带头干的工作机制,实施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二)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污减霾的政策措施和防范知识,增强社会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市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信息。市局各相关科室,请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工作督查,及时收集汇总业务数据,按分工填写《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市局市场科报送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
附件: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陕政发〔20xx〕54号),确保《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宝政发〔20xx〕15号)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陕政发〔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质量严考、后果严惩”为手段,不断深化细化“6511”治霾模式,增强治霾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六类”工作任务(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全面实施18个专项行动,破解环境空气质量不优的难题,助力宝鸡追赶超越,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完成中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市区优良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明显下降。(各县区、高新区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以散煤整治为核心,全面削减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市发改委负责)
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市发改委负责)
3.削减燃煤总量。出台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20xx年削减燃煤183万吨。(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4.治理散煤污染。将散煤治理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攻方向,以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为重点,摸清散煤使用状况,重点整治原煤散烧,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沿街商户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和规模以下工业窑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散煤污染,以及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推进电气化工程。加快制定《宝鸡市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出台农村地区“五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天然气管网和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燃气覆盖范围,扩大城乡气化区域,大幅提高气化率,确保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到20xx年,市区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镇街达到40%。开展改气、改电、改炕、改暖、改灶专项行动,逐步完成64个镇街786个村415588户改气任务;20xx年完成改气10.4万户、改电2.1万户、改炕10万户、改暖2万户、改灶20万户任务。(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中燃公司、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6.强化煤质管控。严格按照《宝鸡市煤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每季度对重点生产、销售和用煤单位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宝鸡日报》公示,确保煤质抽检率、达标率均达到100%。强化千阳草碧、麟游两亭和麟凤路煤炭运输卡口管理,对不符合我市煤质控制要求的车辆坚决劝返。(市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7.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向市区供热管网建设,力争20xx年采暖期对市区供热,并逐步关停市区现有热源点。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地热尾水砂岩回灌技术,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产品设备。出台地源热泵系统供热供冷专项行动方案,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代家湾70万平方米中水源供热、28.2万平方米供冷工程,完成石鼓山太阳市二期10万平方米土壤源热泵供热、供冷工程。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优化煤炭供应结构。推进煤炭开发利用向多元化、洁净化发展,不断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市发改委负责)
9.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扩大供热计量面积。(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
10.推广清洁炉具。加大清洁炉具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偏远地区居民燃用洁净型煤;鼓励企业使用兰炭,选定有条件企业开展试点,并逐步向电厂锅炉、取暖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推广。(市工信局牵头,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以建设工地为重点,严控扬尘污染
11.管控建设工地扬尘。出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建筑、市政、拆迁、水利、交通、绿化等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加强城乡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扬尘管控及城乡道路的洒水保洁。市区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严格落实商砼站进出场道路硬化、物料棚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屋征收办、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园林环卫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整治城市道路扬尘。出台城市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环境薄弱地段(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脏乱差现象、卫生死角基本消除,市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城达到100%,重点镇达到100%、建制镇达到60%。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加强洗洒车辆运行管理,强化GPS运行监管和定期考评,确保每辆洗扫车每天运行不少于20公里,洒水车不少于60公里。(市园林环卫局牵头,市城管办配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治理工业堆场扬尘。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它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xx)要求,采取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20xx年10月底前,完成16个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深化渣土车整治。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开展渣土车运行卡口检查,在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位,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夜查和暗查,对违规行驶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溯机制,对违法运输、沿路抛洒的渣土车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追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责任,坚决杜绝渣土车辆沿路抛洒现象。(市公安局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配合)
15.推广控尘新技术。推广土壤稳固剂灰尘控制技术,20xx年,全市总应用面积达到10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50万平方米,平原县各8万平方米,其他县各4万平方米。(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市政抢险、抢修工程外,市区全部禁止土方、拆迁、倒土等作业。(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办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以对标治理为手段,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
17.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出台工业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有色、水泥、陶瓷、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治,直至关停;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岐山县岐星热力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治理等62个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取缔“散乱污”企业。出台“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对中小企业环境监管,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低端服务业等“散乱污”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9.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我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巩固提升和深度治理。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市区建成区47户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喷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5个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督促未实施二次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在20xx年4月底前完成改造,逾期未完成的,坚决责令停业。持续提高油气回收效率,20xx年5月底前完成4座储油库和市区中心城区46座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市商务局负责)
21.促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化清洁生产监管,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四)以禁燃区建设为抓手,实现双清零目标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9项内容和各项考核指标在20xx年8月底前全面达到申报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力争20xx年10月底前通过国家卫生县城暗访。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管理。
加强对创卫和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和办事机构,强化分工负责制,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城区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绿化覆盖率、镇区各类环卫设施等符合创卫标准,并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净化、绿化、美化、亮化镇区环境,使我镇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三)加大城区管理工作力度。
扩大县城生活垃圾袋装化区域,巩固垃圾袋装化成果;城区沿街单位要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门前五包”制度;严格清扫保洁,保持大街小巷整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做到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规范管理有序。
(四)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卫生治理。
各居委会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加投入,完善设施,确保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净化、绿化、美化。
(五)加强马路市场和“五小行业”卫生治理。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清除镇管区域沿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设摊等现象,严禁店外店和无证经营行为。
(六)提高居民卫生素质。
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动员居民广泛参与,着力改变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扔乱丢、乱停乱放等陋习。
(七)加强居民健康教育。
完善健康教育机构,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积极在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窗口单位、机关、大众传媒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依法开展控烟工作,保证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八)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健全防灭队伍,规范资料管理,加强城区“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九)做好创卫资料整理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数据准确、逻辑合理、条目规范、资料完整,充分体现我镇创卫的过程和实绩。
三、实施步骤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会议,建立相应组织,制定创卫工作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居民创卫意识和责任感,掀起创卫新高潮。
(二)全面创建阶段。
以9项内容和具体考核指标为重点,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做到逐项落实,完成一项、巩固一项,全面达到各项考核指标要求。
(三)申报推荐阶段。
在做好达标自查基础上,向省市爱卫会书面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申请,并整理上报相关资料。
(四)审核验收阶段。
落实创卫长效管理机制,接受全国爱卫会办公室专家组的现场检查,并根据暗访和明查反馈的意见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评审顺利过关。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坚持长效管理,直至20xx年全国爱卫会进行公示和命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创卫办),负责全镇创卫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居委会、相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
按照创卫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争创国家卫生县城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持久、广泛地进行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使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三)突出创建重点。
重点解决好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整治、健康教育和除“四害”等方面的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环境卫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四)注重多方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加大刚性考核力度,强力推进创建工作。镇创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各居委会要做好责任区段的综合整治、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发挥部门职能,在保证本部门创建达标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创建,主动搞好联建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创建工作献策献力,积极参与到各项创建活动中去,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主力军。
(五)建立监督制度。
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镇创卫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和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监督,组织群众进行自我管理,不断提高全镇人民文明素质。
(六)强化属地责任。
园区、大楼、重岗管理办要强化属地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和《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工作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分解任务,强化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强力推进创卫工作的落实。镇创卫办对园区、大楼、重岗管理办和各责任单位承担的创建任务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如期达标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未能按期达标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6
当前,春季农事活动陆续展开,生产用火逐步增加,清明节将至,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森林防火氛围,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林发明电9号)和《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春季暨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林区环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助力疫情防控。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0日起至4月10日。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宣传森林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五、活动方式
以实施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以清明节为重要节点,大声势、高密度、全覆盖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1.实行网格化宣传,实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各林业站对辖区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宣传,把宣传工作落实落细。乡镇为一级网格,站长负宣传全责;行政村为二级网格,包村的站干部负宣传责任;自然村和农户为三级网格,护林员负宣传责任。各林业站要绘制网格图,把网格区内的宣传责任落到林业干部职工和护林员身上,各网格责任人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村入户活动,让村村都贴有森林防火标语,户户都有森林防火传单,人人都晓森林防火知识。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也要对社区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宣传。
2.坚持每天宣传不停歇,形成森林防火宣传高密度。防火宣传宁可重复做,不可一日松,各林业站要充分利用车载小喇叭,针对农村野外用火主体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问题,用本地方言录制森林防火广播,每天进村开展巡回宣传。在重点区域、清明节期间及森林高火险时段,要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
3.采用多种宣传手段,营造森林防火宣传大声势。
(1)利用县内媒体宁化在线和宁化电视台受众面广的优势,在这两个媒体上开展宣传。
(2)在清明节前夕,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短信。
(3)利用“村村通”广播,一遇晴天即开播,提醒村民不擅自野外用火。
(4)有电子显示屏的林业站开通显示屏宣传,没有显示屏的要悬挂横幅宣传。
(5)各林业站在乡村墟日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
(6)印制一批森林防火宣传单,并把传单发到农户。
(7)联合民政部门,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祭扫;联合文旅部门,在旅游景区挂设森林防火标语、横幅等。
(8)国有林场、牙梳山保护区在林区显要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牌。
(9)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10)各乡镇要在此基础上推进主题鲜明、覆盖面广、成效显著的宣传活动,比如安远镇的森林防火“三句半”就很有特色。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业局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防灾减灾股、办公室、各林业站、国有林场、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督促和落实宣传工作。
2.及时反馈情况。各林业站、牙梳山保护区、国有林场在3月20日前把森林防火宣传网格责任图报至防灾减灾股,3月21日-4月10日每日上报宣传情况,宣传图文随时报送。
3.活动后做好总结。各林业站、牙梳山保护区、国有林场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于4月17日前报县林业局防灾减灾股。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了全面贯彻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我校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使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档案建设规范,高度重视我校安全工作。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好安全课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使我校的安全管理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账本,及时整改学校安全隐患。
(四)加大安保资金投入,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物防”和“技防”并兴的原则,增强保卫力量,提高技防水平。
(五)在校内开展“八防”活动,以“八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溺水、防中毒、防暴力、防倒塌、防车祸、防疫病)为重点,组织开展活动,严格落实,及时检查安全效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以清查整治学校的校舍及学生租住房屋、学校周边秩序、清查整治学校食堂、清查学校责任制度的落实为关键,使我校的安全防范内容、检查方法、更具体、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演练工作,坚决预防学校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各班子成员、各班科任教师明确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设立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安排兼职安全办公室主任,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责任制,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学科时间内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职工是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推行“一岗双责”制,即工作必须做好安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把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全面积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
1.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学校要每周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讨论研究,各班主任汇报各班安全情况,学校通报各级安全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使之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做到人人常记安全第一。学校文书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对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以及会议具体内容等情况详细记录,学校分管领导每月总结,并及时反馈工作成效。
2.建立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制度。学校要定期对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每天查,每周查,每学年开学前、放假后更要重点排查,值周人员天天查,班主任、科任教师时时查,及时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建立和完善学生上课前、就寝前点名制度。正常上课时间由任课教师负责照管学生,自习课由跟班教师负责,任课教师、跟班教师必须课前按时到位,清点人数,课前课后按时跟班。对校外寄宿学生要严加管理,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值周人员要摸清校外寄宿学生的具体地点,并了解周围环境,就寝前进行检查,清点人数,排查寄宿地各种不安全因素,特别加强对女生的安全管理。无论上课还是就寝,一旦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或者出现意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迅速查明学生去向,妥善处理。
4.严格值班值宿管理制度,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发生。要建立学校值班值宿制度,尤其是寄宿学生查宿值班、节假日值班,更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严格值班期间安全情况登记,严格值班交接手续。严格限制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校园,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若有特殊情况,应经保安人员检查,并登记个人具体信息和时间,学校保安和值周人员要加强警惕,按时进行巡逻,防止暴力事件发生。学生在上学期间出校园,严格实进行请假批条制度。夜间关闭校门前,保安及值班人员应对学校行巡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行为的学生,各班级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坚持学校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要建立安全事故登记薄,如果发生死亡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起立即上报学校;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7.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教职工未履行相应职责,因工作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的不放过、教职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8.建立学校风险分散制度。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险”工作,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学生住院保险的宣传工作,同时做好城镇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农村学生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努力使学生自愿投保和学校投保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以此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降低学校和学生家长的风险,促进学生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9.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制度。要重点对饮食卫生、压力容器、危险化学物品,在建工程,道路交通,办公、居住、活动场所、用电、用煤、校园营运等内部安全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登记、明确责任、确定专人、按期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安全工作形势,把学校门卫值班、节假日值班、校舍危房、实验室、食堂及食品卫生、楼梯间、通道、水房、校园网络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作为安全防范和检查的重点,及时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三)强化教育,积极演练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读本于每周的班团会活动等时间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结合国旗下讲话、班会等落实安全教育课,指定兼职教师负责,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实践活动安全、体育活动安全、紧急疏散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教育带入课堂,带进学生的生活。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知识测试,试卷装订成册并存档。克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效果差的情况。把安全知识灌输给每个师生,使之入耳入脑,内化为自身一身一世的自觉行动。
2.利用中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安全教育薄弱环节对学生进行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争做安全小专家等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以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地质灾害和灾害性天气等事故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组织学生观看光盘,向学生讲解安全故事,组织教师对学生做安全专题讲座,解答安全问题,要求学生写出学习心得体会等,使学生懂得关注健康,珍惜生命。
3.努力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校报等阵地,开辟安全知识教育专栏,有重点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日有专题、周有专栏、月有专版。校园内重点部位要设置安全警示语,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安全。
4.建立各种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各种情况下的紧急疏散、火险逃生、运动伤害、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汛期应急救援等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提高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伤害,树立师生安全意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处置预案安排教职员工到校,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除情况允许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在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时,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5.召开家长会,定期和家长进行沟通,互相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对学生日常行为要及时向家长汇报,使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并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的关注。
(四)全面排查,及时整改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治理,不留死角,责任到人”的原则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牢牢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性,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彻底整改,狠抓落实。
1.学校常规安全工作
(1)健全保安人员、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平时安全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重点要害部门物防、技防、人防措施要落实到位,确保年内无爆炸和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2)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教学活动安全、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保卫和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网络及租借书籍安全等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帐和应急预案,杜绝重特大案件和安全事故,避免各类案件和火灾的发生。
(3)教学楼内的照明灯要及时检查保证正常照明,楼梯的栏杆、扶手要及时检查,保证楼道、楼梯,校园通畅,能够及时疏散。
(4)用电安全。一是学校电工要进行知识技能等培训,二是是每学期初要对校内电线电路及一切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已经老化、破损的线路。夏、冬季用电量较大,要坚决做好线路改造工作,防止用电负荷过大,线路不能承载而引发火灾。三是配电箱等的管理,注明“有电危险”等提示语,严禁学生随意接触。四是规范用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一些专用电器设备要严格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及接地设施。要不定期的对学校的照明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5)体育活动安全。一是要加强对体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强化体育运动的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二是开展体育活动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和个性差异等特点,符合体育教学标准要求,严禁超强度开展活动;三是学校体育器械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定期检修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投掷类器材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安全使用;四是严禁组织学生在马路上跑操或开展活动。
(6)校舍安全。要组织人员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食堂、会议室等校舍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关键部位、隐蔽部位要重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指定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
(7)楼道疏散。一是每层都要张贴安全警示语,告诫学生上下楼“轻声、慢步、右行、礼让”。二是要安排教师在楼梯处值班,及时疏导学生上下楼。值班教师要定时间、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形成制度,学校领导要随时查看值班教师到岗情况。三是要坚决改造学生活动场所,楼道走廊、楼梯转弯处要有应急照明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便于学生疏散,避免踩踏事故发生。学校内容易发生碰撞、滑倒等意外事故的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值班人员加强监督。
(8)消防安全。继续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活动,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一是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要通过加强值班保卫等方法确保学生安全;二是在教学楼内要制定并张贴消防安全制度、紧急出口示意图,并及时做好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楼道内应急照明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
(9)其他方面安全。一是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按要求进行实验教学,保证实验安全,对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示,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负责人员保管。对其产生的有害废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二是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三是做好学生防溺水教育,严禁学生擅自到沟渠、坑塘、河流游泳;四是严防和及时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不稳定因素;五是协同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1)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措施;严格内部管理,从食品采购、加工、贮存、供应等各个环节严把食品安全关,严守进货检查验收。增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供应生吃半生吃水产品和直接外购熟食品,不供应剩饭、剩菜。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工作,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洗涤、消毒、保洁设施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消毒保洁知识。炊管人员必须体检,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严格食堂灭鼠、灭蝇药物管理;食堂食品储藏间、操作间等处门窗要完好无损,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对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1)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要做好汛期学生过河过桥安全。
(2)开展的体育活动必须保证在安全场地(场所)内进行;开展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申请学校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安全措施。
(3)要加强交通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教师的私人车辆原则上不得停放在校园。要求学生不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辆,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报废车、三轮车、载货车、拖拉机接送学生,要重点监督周末学生乘车安全,发现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要及时协同学校、公安、运输部门勒令及时停运。
(4)早上上学、下午放学校门口加强教师值班,坚持放学前一分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骑自行车,严禁横穿马路。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5)高度重视做好学生出游和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在组织师生员工校外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一定要严格审批制度,从严组织、精心安排、防患于未然。要责任到人,使用车辆的性能要良好,对驾驶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消除隐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活动,提高水平
1.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严格按照平安校园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2.继续开展安全管理培训。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
3.深入开展安全整治活动。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学校管理实际上是一种安全管理。增强校园安全是当务之急,校园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校园安全是一项关乎学校兴衰成败的大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引起师生的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庆阳市正宁县“11.16”幼儿园校车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将安全工作安排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切实把安全教育当作一项首要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组织教职工,认真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实际,制定各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重落实。
3.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面对新的安全工作形式,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绝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8
根据上级政府及县教体局工作安排,为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协调、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细致排查我乡教育内部安全稳定为前提,以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为目标,切实增强各校园领导责任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我乡大局稳定,为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狠抓常规管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力求实效;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职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多方创造条件,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段村乡校园安全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将我乡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调整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详情如下:
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
组 长:(乡校长)
成 员:(文教室安全专管)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学校“一把手”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2.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完善校园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周定期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集中场所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制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对自查的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继续健全和完善校园的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设施。坚持节假日门卫和教师值班制度。
3.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进行修订,尤其对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易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等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
4.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我县教体局的要求,积极与派出所、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社会化安全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5.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宣传和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校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要切实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卫生救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校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6.继续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为学校法制辅导员提供有利条件,协调好法制辅导员与本校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关系,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专题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7.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和校园保卫室的作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对严重威胁学校和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请求挂牌督办,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8.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大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争取20xx年使创建“平安校园” 工作再上新高度。
9.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安保工作。抓好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值班工作,各单位配备安保器具、报警器,监控等。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值班。文教室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工作督查,以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10.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各校明确一名报告员,自20xx年10月31日起,每天下午4:00前将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情况向文教室何老师汇报(电话:重大事情及时向文教室主要领导及县教体局和乡政府报告。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篇9
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是我市实施“6+3+1”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举办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的关键年。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市卫生局按照《广安市依
法治市纲要》部署,严格执行行政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
切实落实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xx年我局局办公会会前至少学习12部涉及卫生政策、业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行政重大决策程序等制度规定,把重大决策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评估、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通过中心组、局务会集中学法和法制讲座、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严格问责。
二、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结合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要求,对已经录入行政职权目录的基础数据进一步修改完善,依法取消和合并。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确保行政权力公开数据规范、准确、全面。凡是没有经过审核确认、没有在网上公开运行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对行政权力不上网运行或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的,要坚决纠正,并按照《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格问责。集中开展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检查活动,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巡回抽查等方式,重点对行政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纠正,确保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位、规范到位、监管到位。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陆续公布的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强化并联审批,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管理。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清理,取消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的行政执法权。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着力纠正违法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适度扩大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范围。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文档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三友化工
股票代码:600409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性质:公司是以纯碱、粘胶短纤、氯碱为三大主业的化工企业,目前拥有年产纯碱220万吨,粘胶短纤28万吨,PVC、烧碱各30万吨,有机硅单体8万吨,氯化钙15万吨的生产能力。
组织架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制定了各自的议事规则;董事会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经营层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执行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对董事会负责。公司下设综合部、财务部、证券部、人事企管部、技术中心、安全生产部、质量监督部、设备部、储运部、供应部、销售部、审计部等15个职能部室,拥有控股子公司9家,控股孙公司3家。
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及规范化管理,有了较好基础。公司计划按照河北监管局全面实施内部控制的要求,大力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并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同时,为进一步对内控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拟聘请咨询公司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予以指导。具体安排如下:
1、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内控工作小组
时间:20xx年4月-5月
工作任务:成立以董事长牵头公司高管参与的内控领导小组和公司各职能部室参与的内控工作小组,聘请外部专业咨询团队。建立包括内控领导小组和内控工作小组在内的组织架构,并明确内部控制的实施范围。
2、自查梳理阶段
时间:20xx年5月-6月中旬
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公司现有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梳理风险点,编制风险清单。
3、对照检查阶段
时间:20xx年6月中下旬
工作任务:将公司现有制度流程与风险清单对比,查找内控缺陷。
4、制定整改方案阶段
时间:20xx年7月
工作任务:根据梳理的公司内控风险点及编制风险清单对比现有制度存在的内控缺陷,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5、整改落实阶段
时间:20xx年8月
工作任务:全面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流程,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6、检查整改效果阶段
时间:20xx年9-10月
工作任务:对整改的内容进行效果检查,对在检查阶段仍存在的不足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1、编制自我评价方案及组织开展自我评价工作
时间:20xx年11月
工作任务:本阶段制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确定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确定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人员分工;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包括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定性和定量标准。根据内控建设和实施情况,采取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实地查验、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
2、缺陷核查
时间:20xx年12月
工作任务: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测试,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同时提出整改建议,针对自我评价阶段发现的缺陷,内控工作小组应协调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间,编制整改任务单。
3、完成自我评价报告
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
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与20xx年年报同时披露。
四、内控审计计划 内控审计计划
公司将于下半年确定聘请进行公司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内控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将组织内控规范实施小组积极配合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工作,并结合内控审计对内控及风险管理质量加以测试,保证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高效开展相关内控审计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内控审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要求在披露20xx年年度报告同时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一起对外披露。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文档11
社区卫生中心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方案提要:在全中心范围内广泛深入地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使“志愿服务在医院”深入人心。
(一)服务的良好氛围。
使“志愿服务在医院”深入人心。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医务人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注重活动实效。
我中心“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尚无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中心将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医务人员首先要积极参与,从院内志愿服务起步,从能做的事做起,从简单易行的内容做起,积累活动经验,逐步发展到全方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完善保障措施。
1、中心为“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中心及其相关部门对参与或支持志愿服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3、中心将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倡导、鼓励、支持全体职工参与志愿医疗服务活动。
xx市x区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文档12
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20xx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头治超水平。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464-8395202;电子邮箱:。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对载货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运管处: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xx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xx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和重点单位人员派驻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厂)、站。并将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情况通报其相应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装载源头。
(四)20xx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市源头治超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源头治超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文档13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指针,以促进幼儿素质综合发展为目的,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增强幼儿的健康意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创设洁、净、美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提高幼儿的身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统一思想,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
3、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考核、有分析。
4、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校园内卫生区域划片包到各学部、各班级。
5、完善卫生检查监督制度,由强化的管理逐步转为内化的习惯。
三、主要工作与措施
1、成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谁管理、谁负责,并把卫生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要的日事议程。 领导小组成员:王孝军 杨记英 宋素芳 郎秀玲 宋金玲
2、开设健康教育课,教师要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考核、有分析、有记载。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请卫生系统的专家),教育幼儿讲究个人卫生、保护环境卫生,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3、重视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对相关幼儿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帮助幼儿克服心理障碍,引导他们走出误区,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之中。
3、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活动。
4、坚持每天晨捡、日扫、周五大扫除制度。
5、实行卫生包干制,确保校园内无废异物、无卫生死角,做到环境净化、美化,宿舍整齐划一、窗明几净。
6、搞好医疗保健工作,切实提高学校综合卫生水平
(1)教师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加强责任心,确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指导、督促、检查幼儿做眼睛保健操。
(3)定期对师生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经常对教室、宿舍、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卫生防预、杜绝传染病在校园内流行。
7、加强后勤管理,确保饮水卫生。
四、具体要求
1、教室卫生
(1)教室及相应的走廊地面保持整洁;无纸屑、无杂物。
(2)教室及走廊墙无球印、无脚印、无积灰。
(3)门窗无积灰、电风扇扇叶、日光灯无积灰、玻璃明亮干净。
(4)课桌椅排放整齐,上体育课或放学,椅子一律塞进课桌下方,课桌椅摆排成一线,桌上学习用品排放有序。
(5)讲台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积灰。
(6)黑板及时擦干净,粉笔糟内无积灰。
(7)清洁工具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保持干净。
(8)教室内及相应走廊张帖的名人名言,各种制度表面无涂画、无灰尘。
2、幼儿个人卫生
坐立读写姿势要正确、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勤洗澡、勤洗头、勤换衣服、勤剪指甲、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染发、衣着大方得体不穿奇装并异服。
3、办公室卫生
(1)办公室天天扫日日拖,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
(2)墙壁、天花板、日光灯管、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电脑台、饮水机等无灰尘、无蜘蛛网。
(3)门窗、空调上灰、玻璃明亮干净。
(4)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文件夹、档案盒等资料摆放整齐,教师办公桌上书本堆放有序。
五、奖励与惩罚
每月学校对各卫生承包区域的检查结果将与责任人的考核工资挂钩实行奖罚。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文档1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院多年来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现制订市第三人民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医院将四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统筹管理,合理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工作。
(二)医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医疗、教学和科研优势,主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二、具体要求
(一)完善工作方案。
医院将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内工作的实际需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订支持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派驻医生。
医院每周向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派出高年资主治医师不少于2人次,每年工作任务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和评价。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医院退休专家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三)人员培训。
医院将支持各卫生服务站,选派人员进修学习;医院在举办学术讲座专家讲座时应通知卫生服务站参加;指导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待一定时候可进行科研合作。每年至少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2次培训。
(四)建立双向转诊。
根据医院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社管科,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负责联系协调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成效。
(二)完善监管机制。
医院与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完善管理机制。医院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明确督查内容,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加强对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对任务落实不好、存在严重问题的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性和积极性。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推动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文档15
20xx年4月是我国第xx个爱国卫生月,按照全国及省、市爱卫办的部署及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国爱卫办确定今年爱国卫生月活动的主题是“美丽中国,健康生活——摒弃乱吐乱扔陋习”。根据我镇实际,今年我镇爱国卫生月活动的主题是“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关注健康、预防疾病”。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集中开展以清理“脏、乱、差”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做到校园无死角,周边无“脏、乱、差”现象。
(二)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要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在做好“美丽中国,健康生活——摒弃乱吐乱扔陋习”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卫生健康知识、文明生活常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做到健康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把健康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更好地促进学生与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三)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围绕春夏季易发传染病特点,深入组织和发动群众,集中清除“四害”孳生地,开展大规模消杀“四害”活动,有效防止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流行。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中心校将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组织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小事抓起、从身边做起,带领群众搞好环境整治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和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对“脏、乱、差”现象进行曝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组织的优势,面向社会招募“健康山东”志愿者,组织开展“美丽山东,清洁家园”、“传递健康”、“护佑健康”和“分享健康”等主题公益活动。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督促检查,将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对待教师、学生、家长关于卫生环境问题的诉求,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一些教师、学生、家长关心的卫生问题。中心校每周通报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市爱卫办。
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 文档16
一、活动议程
主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粮食局党组
时间:20--年6月28日
地点:武威沙漠公园
1、早上九点半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2、领导讲话。
3、歌咏比赛、谜语竞猜、知识抢答。
4、颁发比赛奖牌。
5、全体合唱《歌唱祖国》,活动结束。
二、活动组织机构
活动成立联合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许有琴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柴尔桢同志、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王英文同志担任。文体活动联合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武威市粮食局副局长达瑞元同志、市直机关工委纪检组长范文同志担任,具体事宜由市直机关工委组宣科和市粮食局办公室办理。
三、活动资料
1、各参赛单位红歌比赛,歌唱祖国,歌颂党的×华诞。
2、趣味谜语竞猜。
3、知识抢答。
四、参赛方法
1、参赛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粮食局支部、市第二粮油公司、市军粮供应站。
2、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各单位在6月10日以前把参赛人员名单和参赛曲目报市直机关工委组宣科和市粮食局办公室。
(2)红歌比赛,每单位组成一个参赛队,每队8人,队员单位自定,每队指定唱2首歌(预选歌曲名单附后)。参赛队员统一着装“上白下蓝红领带”(即:上着白衬衫,下穿藏蓝色裤子)。
(3)知识抢答与猜谜语活动凡参加者均可参与(每答对、猜对一题者奖纪念品一个)。知识题与谜语当场由主持人提出。
五、活动奖励
红歌比赛分一、二等奖,获奖人员颁发奖品,其它参加人员发放纪念品。
六、经费预算
共计---元,由参加单位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