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栗鼠”投稿了15篇婚前协议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婚前协议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婚前协议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
社会风气日益开放,现代人也更具有自我个人意识,为了保障自己权益,许多年轻夫妻也很流行签订婚前协议书。就连西方好莱坞明星在准备走入礼堂之际也非常在意这部份,在步入礼堂之际就赶快拟定与签订婚前协议书,为的只是不让自己的权益在失败的婚姻当中受损太多。况且在俩人浓情蜜意时就互相协议好,总比等到俩人感情不在时,却为了金钱、权益……等问题反目成仇,甚至纠缠不清要来的好。但,婚前协议书在中西方的法律效力中却不太一样,例如西方婚前可协议权、赡养费给付……等等,但这些在我国法律中却是无效的。
何谓婚前协议书
何谓婚前协议书?就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针对夫妻冠姓、住所、家务如何分工、生活费给付、夫妻财产制、自由处分金、子女姓氏及抚养、家暴等事项,在彼此认可之下,所签立的协议书。当然除了契约中所规定的事项外,双方也可以增减其条文内容,可以从这份婚姻契约模板中挑选双方皆同意的条款签订,但是另行增加条款的内容就不一定有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书涉及离婚无效
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钱等。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契约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各位准新人们在签下契约之后要记得双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证后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为安全,但签订后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若是经由上述流程,这份契约当然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没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是大家要特别注意的!
其实,准新人们也不必为了是否签订一纸婚前协议书而烦恼不已。婚前协议书能让双方在基本问题上有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更重要的是,小两口在进入婚姻之际,双方应该都要用心共同经营婚姻生活。若是真的生活不下去,俩人都能有好聚好散的心态才能好好解决后续问题。这样的心态应该比婚前协议更为重要!
篇2:婚前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一】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乙方XX之夫。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甲方XX之妻。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协议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登记在谁的名下则有谁承担。
1、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票(名称、号码)、股权(持有××公司××%的股份)、车辆(××牌轿车一辆,牌照号为××××)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注明财产所有者的名字)。
2、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票(名称、号码)、股权(持有××公司××%的股份)、车辆(××牌轿车一辆,牌照号为××××)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注明财产所有者的名字)。
第二条、双方自登记结婚之日起,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取约定夫妻财产制——即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详情如下: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财产收益【财产收益的范围详见第二条第3款的特别约定条款(3)】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等归各自所有。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所有权归出资方所有(注:无法证明出资方的,登记在谁的名下则归谁所有);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经双方确定数额后各自承担一半。
3、特别约定条款
(1)本协议签字之日前,双方共同使用的装修、家电包括 、家具包括 、其他生活用品包括 系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3)甲、乙双方财产收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工资、奖金;B生产、经营的收益;C知识产权收益;D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E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F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G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买断工龄取得的费用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甲方: 乙方:
离婚前先写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律吗【二】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所签订的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具备合同的性质,什么样的离婚协议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呢?离婚协议书涉及的哪些条款无效?
一、离婚协议是什么?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三、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
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
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
篇3:婚前财产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财产协议如何写才有效?【1】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作的约定。
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主要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协议的主要内容(财产的归属情况等条款)协议就是各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将这个协商一致的意见用书面文字记录下来时形成所谓的《协议书》,只要协议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准新人们要想公证做的好,就要先立好协议。
篇4:婚前财产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篇5:婚前财产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期财产协议内容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
婚前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私有房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以及个人所有的股份、生产资料等等。
当事人不应该将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列入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范畴,如有的当事人要求将父母名下的房产或公有住房等作为约定内容这是不妥当的。
婚前财产协议内容2: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公平合理,并且当事人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如一方被胁迫而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无效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内容3:双方不得恶意串通,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协议。
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损害了第三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该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公证处不会公证,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的要求。
婚前财产协议内容4:新人们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
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婚前协议怎样写才有效?【2】
一、基本案情
小强和小丽恋爱两年多了,准备结婚,但双方各自都有财产,达成协议: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的财产也是给各自所有,个人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20**年10月,小强为结婚购买房屋一套,产权人登记为小强一人的名字。
20**年5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因孩子问题和老人赡养产生纠纷,反复协商无果,小丽遂于20**年3月起诉至法院。
二、审理结果
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因涉及双方隐私,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在审理中,小丽拿出了双方的.婚前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财产与债务承担,但同时协议中有涉及人身权利的约定,在庭上,双方为协议的效力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婚前所签订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依法成立,涉及双方财产与债务条款合法有效,但涉及人身权利的部分约定无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根据协议的约定及财产的状况依法进行了财产的分割,小强和小丽的合法权益分别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三、签署婚前协议要点
1.婚前协议的效力:婚前协议属于合同一种,需要符合法定的要件才能生效,因此,在签订婚前协议时需要注意对于人身权利的限制和约束的约定,以免影响协议的效力。
2.婚前协议的内容:很多人签订婚前协议时常常会非常简单,但是在实际中,婚姻关系涉及各个方面的问题,如果没有详细的约定,容易造成很多的麻烦和诉累,即使法院也无法明确认定。
因此,建议需要签订婚前协议的人,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律师起草详细的文本,以免出现签了也等于白签的情况,不能实际解决问题。
在婚姻法律关系中,协议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即“约定高于法定”。
但是,实际生活当中,很多人碍于情感或其他因素的考虑,不愿意签订婚前协议,往往因此导致在后续的事务处理中,产生更大的纠纷。
篇6: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所签订的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具备合同的性质,什么样的离婚协议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呢?离婚协议书涉及的哪些条款无效?
一、离婚协议是什么?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三、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
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
[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法律效力]
篇7:离婚协议书具有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具有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离婚协议怎样才具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
篇8: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篇9:婚前协议书
甲方(男方):张某,男,汉族,______年2月11日出生,美国国籍,护照号码:××××××
乙方(女方):李某,女,汉族,______年3月11日出生,中国上海籍,住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99弄×××号1802室。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经自愿相识相恋,并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成为合法夫妻;
鉴于:在任何一方死亡、离婚或其他情况下导致双方婚姻终止前,双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的权利或义务做出预先陈述;
鉴于:双方已经充分知晓对方的婚前财产(女方婚前财产详见本协议附件);
鉴于:订立本协议时,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权利及订立本协议的后果;
鉴于:双方知晓且明了本协议内容,签署本协议未受任何胁迫和压力。本协议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按照双方的意志对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取得财产进行处理;
鉴于:本协议的订立在于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双方在此订立协议如下:
一、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
(略)
二、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
(略)
三、债务
(略)
四、日常开支
(略)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处分其个人财产而给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
2.若发生分居、离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张分割婚前财产及婚后属于各方的财产。
3.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4.本协议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月日______年月日
篇10:婚前协议书
_________(男),________岁,住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号。
________(女),________岁,住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号。
_________、_______双方真诚结婚。为避免子女、亲威对双方婚姻的误会,现对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的所得财产进行以下约定:
一、_______所有的位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栋_____号房屋归______所有(现产权为______)、
二、_______所有的位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_归_________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________与________共同出资____万元购买的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房子归双方共同所有。
四、________应支付家庭开支的____%,刘______支付____%。
五、________归_______所有,________归________所有。
六、除上述财产外,其他财产归夫妻共有。
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1:婚前协议书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此协议基于营造健康乐观、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囤,继续发扬恋爱时期相互欣赏、互为促进的恩爱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满。经协商,双方特拟定以下条款:
一、忠诚原则
第l条,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忠诚,任何一方不得背叛对方。
第2条,如有违犯,甘愿按以下惩罚性办法解决。
1、感情上,结束婚姻关系。
2、经济上,背叛方净身出户。
3、子女抚养,被背叛方有优先决定权。
第3条,对于感情背叛的认定,违犯以下第l款时,理当属背叛。违犯第2、3和4款中任何一款,对方有提醒和督促改过的权利,同时违犯的,亦作背叛认定。
1、与异性发生亲密关系。
2、与异性美系暧昧。
3、与异性接触频繁。
4、已造成不良影响,危及家庭稳定。
第4条,双方工作巾的人员往来、朋友交往应公开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二、生活态度
第5条,双方对待婚后生活,要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和有科学健康的方法,并确保家庭民主。
第6条,在家庭遇到困难时,不要对生活拖消极态度,要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共同克服困难,度过难关。
第7条,在健康的前提蚕,要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接受对方具有个性的生活方式。
第8条,双方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方法上,既要讲科学又要讲家庭民主。
第9条,双方对待长辈要宽容礼让。在出现分歧时,要善予沟通,不要抱抵触和消极的态度。
第lO条,双方对待金钱方面。要坚持恋爱时期的态度,少挣少花,没钱不花,花钱不是最重要的,没钱花能让自己开心才是重要的。
第ll条,对待生活继续坚持二十四字原则:爱财有道,不贪不赌;不拿不要,自食其力;轻松誊作,智慧赚钱。
三、信任尊重
第l2条,双方要互为信任,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信任对方。互信是家庭的基础,婚姻的温床,感情的润滑剂,信心的凝固剂。
第l3条,若遇事心有疑问,应抱以信任和积极的态度,及时向对方求证。对方也应用积极的态度及时回应、解释,消除疑问。
第l4条,双方在出现任何问题对,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态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不出口伤人,不翻旧账,不消极。
第l5条,甲方作为男人和丈夫,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信任和尊重自己的妻子。
第16条,在双方遇有矛盾、争执,甲方当场要主动退让、包容。事后可以说明、解释。
第17条,若双方发生争吵或生气,必须当天和解,不管什么事不能放过夜,更不应以消极的态度引入冷战。
第18条,在“婚后的磨合期”、“3年后的问题期”和“7年之痒”要重点预防发生大家熟知的感情问题,并要安全平稳地度过甲方40岁的这道易发情况的关口。在信任的基础上,相互督促,及时沟通。
四、责任分担
第19条,甲方承诺承担家务活。
第20条,做家务时间是双方沟通的好时机,又能缓解做家务一方的劳累,所以,甲方在炒菜做饭、洗碗洗衣服等时候,乙方应陪在边上说话聊天,不应独自看电视或吃零食,对甲方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在拖地和清洁卫生间时例外。
第21条,乙方要珍惜甲方的劳动,爱护刚打扫的房间,不乱扔东西,及时整理衣服,保持清洁。
第22条,家里的重大事务由双方协商决断。
第23条,一般性事务由乙方决定。
第24条,家外的事务,由乙方出面交涉。
第25条,双方对子女的教育负有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第26条,对子女的家庭辅导,按各自的特长分工。甲方负责辅导语文和图画等文科和艺术科目,乙方负责辅导英语和数学等理科科目。
第27条,在辅导中,双方要相互学习,互为促进,共同提高,不能抱有应付的态度。
第28条,双方父母由双方共同赡养和照顾,一视同仁,不袒不偏。
第29条,对方的长辈和亲友,都应受到双方的尊重和热情款待。
第30条,若有矛盾,在不伤和气和感情的前提下,作为晚辈理应主动忍让。
第31条,在缓解矛盾、解决问题中,要积极主动,态度诚恳,不能耍脾气。
五、家庭财务
甲方于婚前做以下承诺:
第32条,登记后,甲方须向乙方公开经济收入账目,不得少报、瞒报和漏报。
第33条,甲方将工资卡、信用卡及现金等所有收入,交由乙方管理和支配。
第34条,乙方承诺在管理家庭的经济账目中,财务公开。
第35条,乙方保证家庭收支平衡,并力保月均有40%(双方总收入)的节余。
第36条,乙方在单项家庭消费1000元以上须告知甲方。并一起商定。
第37条,为了保证生活质量}在买房之后,每年双方出国旅游一次。
第38条,购房后,第35条中的40%节余作废,按实际开支另行核算。
六、遗留问题
第39条,甲方感情的遗留问题,应具有特殊性,特列此项,若违犯以下互条中的任何一条,视同背叛性质,处理由乙方决定:
l、甲方与前女友不得有其他任何联系。
2、如非联系不可的情况下,须事前告知乙方,乙方有知情权,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
3、甲方不得与前女友及其家人有任何经济往来。
第40条,以上协议条款,双方自愿制定,没有异议,愿意共同遵守,如有违犯,按所列处罚条款,没有列出的,按恋爱期间的.处罚规则执行。
第4l条,婚后发现有修改和添加的必要,应及时处理。
甲方签名: x x x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
篇12:婚前协议书
兹因立约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举行公开仪式,在两人以上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________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________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妻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采买日常用品②煮饭③洗碗④倒垃圾⑤清洁⑥整理家务⑦房屋之修缮⑧喂乳□换尿布⑨接送子女上下学
⑩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夫负担全部
□妻负担全部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____%妻负担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父姓□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
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十、特约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约人:
男方:
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婚前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
女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
男女双方准备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了预防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在婚前就各自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
(一)男方的婚前财产如下:
1、坐落于_____处的房地产,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_____;
2、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元;
3、股票:_____;基金:_____;
4、牌号为_____的车辆_____辆;
5、知识产权收益:_____;
6、债权:_____;
7、其他财物 ,共计价值人民币_____元。
(二)女方的婚前财产如下:
1、坐落于_____处的房地产,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_____;
2、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元;
3、股票:_____;基金:_____;
4、牌号为 的车辆_____辆;
5、知识产权收益:_____;
6、债权:_____;
7、其他财物 ,共计价值人民币_____元。
二、婚前财产的归属
1、上述第一条的婚前财产归男女双方各自所有;
2、婚前由一方购买的物业(下称“该物业”),婚后仍需供款还贷的,贷款解读婚姻法结婚须知结婚登记收养抚养财产继承离婚财产分割部分视为男女双方各自的债务,由各自的收入所得还贷,该物业的权属不变。
如该物业婚后由双方共同供款还贷,则按双方各自的还贷比例享有该物业,该物业产权已署一方名字的,不再增加另一方名字。
三、婚后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婚后男女双方的各自收入所得归各自所有;
2、婚后男女双方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所得,均归各自所有。
3、无论婚前或婚后,男女双方以各自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均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1、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归各方享有与承担;
2、婚后因婚姻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婚前或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资,不论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五、共同生活基金的设立
由于双方的婚前、婚后财产所得主要归各自所有,为保障婚姻生活的和顺进行、应付日常生活开支需要,方一致同意:男方出资_____万元,女方出资_____万元,作为日常生活基金。此基金由女方管理,生活费开支从基金中支付,不足时由双方共同填补。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男方: 女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篇14:婚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自愿结成婚姻关系,并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财产
(一)甲、乙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
(二)位于房屋内财产均为甲方所有;位于房屋内财产均为乙方所有。
(三)除上述财产外,收益人、购买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财产权证未具名的,如无其他证据 证明,权证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四)如基于甲(乙)方原因,双方共同继承或受赠第三人财产的,乙(甲)方须放弃权利主张,所得财产全部归甲(乙)方所有。
第二条费用
(一)甲、乙分别承担本人、本人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费用支出。
(二)甲、乙双方未经协商单方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
由于单方原因需采取与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及其他费用,也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
如单方选择领养方式,有关事宜应参照前款。
(三)财产的修缮、维护由财产所有权人负责,有关费用及衍生费用由财产所有权人承担。
第三条债务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二)个人债务 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 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三)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致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第四条继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及其亲属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对另一方处置个人财产及权益行为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自动放弃受益,由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于婚姻关系受益,并可能导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损失的,受益方应在受益财产数额以内予以合理补偿。
第五条行为
(一)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活彼此独立、互不干涉。
(二)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无性婚姻,如甲(乙)单方违反规定,甲(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间如发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担抚养义务。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体谅,谨言慎行,避免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第六条补充事项
第七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争议,应充分协商,本着责、权、利一致原则,公平合理解决。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效力影响)
(四)本协议另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即按协议履行。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篇15:婚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xx年x月xx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