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方案 文档1
为实施好“三百”示范工程,改善我县城乡面貌,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州“三百”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在对项目实施乡进行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示范统筹城乡发展为切入点,以全面改善农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居住环境和城乡面貌为突破口,以突出乡镇功能完善和特色风貌改造提升重点,有效整合财力、物力、人力资源,通过集中建设特色鲜明,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的特色特色小城镇,使我县农牧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经济社会明显进步,农牧民收入增加,推动我县农村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州“三百”示范工程建设总体要求,我县特色特色小城镇实施范围为××镇、麦尔玛乡、查理乡、安斗乡4个乡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机制、整体推进的原则。在20__年9月30日前,使示范村庄形象明显改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特色明显形成,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明显完善,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一个达标”:示范乡镇全面达到《州“三百”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达标要求》的相关目标。
(二)“三个率先”:示范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率先达到西部地区领先水平面;率先在村寨完成“四改两建调结构”(“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两建”建太阳能洗浴设施、建生物质炉或在有条件地方建沼气池;“调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支柱产业);率先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管理体制。
(三)“五个到位”:示范乡镇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队伍建设到位,确保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建设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区别乡镇不同特点,紧密联系示范点自然地理条件、优势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多途径、多形式、各具特色地推进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
(二)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坚持以规划(实施方案)引领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结合乡镇实际,进行合理精心规划。加强对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统筹兼顾,始终坚持人与环境和谐,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同时坚持特色特色小城镇规划与灾后重建规划、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等有机结合,做到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统一。
(三)强化示范、整体推进。按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宣传动员、强化督促检查的要求,选择有一定基础的乡镇作为示范点,强化示范,保证示范点的典型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同时,在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过程中,坚持整体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建设,重点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四)树立标杆、打造精品。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将从硬件建设、特色风貌改造提升到产业培植,体现高水平、高质量,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标杆,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真正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更加注重各类设施的整体配套,更加注重群众的长远生计,更加注重农村的持续和谐发展,全面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变化。
(五)突出重点,注重长效。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坚持突出特色和魅力,坚持以突出乡镇功能完善、特色风貌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在突出示范点重点建设内容的同时,注重长效性、着眼长远,谋划未来发展空间。
(六)把握关键、精心实施。一是对特色特色小城镇示范工程所涉及的乡镇进行统筹协调、互为映衬,体现层次感,扩大覆盖面。二是建设各类特色特色小城镇,坚持规划在前,设计在先。规划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三是优质建设。重点将建设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时间服从进度、进度服从程序、程序服从质量。四是严格验收。坚持按特色特色小城镇建设标准予以验收,优化验收程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四、建设标准
(一)道路广场及景观。
1.乡镇道路按规划实施,在满足交通和消防等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结合自然地形,宜高则高,宜低则低,宜弯则弯。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干、支路安装路灯,光源多采用太阳能灯,路灯完好率95%以上。配套建设游憩、健身、避灾多功能一体的道路广场。
2.景观。注重乡镇建成区的绿地景观建设,结合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植物、乔木、灌木配置,滨临水体的路侧绿化带应结合地形和岸线进行设计,形成有景观特色的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体之间留出透景区域,使水体、绿化和街景相互融合而成为有机的整体。
(二)乡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1、完善乡镇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缺一补一完善配套。
2、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和规范新建或改建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日产日清,添置并更新垃圾桶、垃圾清运车辆、洒水车辆和保洁车辆;完善乡镇给、排水管网建设,建成区管网覆盖率100%;因地制宜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建和改造公共厕所。
3、建有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县城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8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其余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应分别达到15%以上;建制乡应因地制宜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列入特色特色小城镇示范工程建设的乡镇,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定时分类袋装收集,分类处理;居住区污水排放应经化粪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等方法进行预处理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
5、标识标牌设置。乡镇、村庄标识标牌设置在出入口处,交通叉口设置公共设施引导牌,并按旅游发展需求设置相应的旅游标识标牌。
6、乡镇应根据需求配置停车场。住宅停车应结合宅院布局,公共停车场根据乡镇旅游发展的需求合理布局。停车场应注重停车安全和减少对村民的干扰,在乡镇周边集中布置。
7、乡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建制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达到1平方米以上;建制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达到0.5以上。
(三)乡镇风貌塑造。
1、注重乡镇风貌塑造,提升乡镇整体形象,明确乡镇风貌特色定位,根据本乡镇风貌特色定位及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确定建筑风格和色彩,编制风貌规划设计。
2、完成拆除影响城镇观瞻、交通的违章乱搭乱建和“裙房卡口”、背街小巷的整治。
3、抓好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做好环境综合治理。
五、实施内容
(一)道路广场及景观。
配套多功能广场;乡镇砼道路建设;干、支路路灯安装等。
(二)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新建垃圾中转站;配套建设垃圾处理点;添置和更新垃圾桶、垃圾清运车辆、洒水车、保洁车;新建和改造排污管;新建公厕;增设标识标牌配置;新建停车场;风貌改造等。
六、工作进度
根据全州统一安排,我县特色特色小城镇示范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为确保项目建设有序高效进行,实行工期倒排。(详见附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施“三百”示范工程建设是事关全县城乡面貌改善、事关新农村建设、事关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升的民心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全县工作的重点。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严跃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王军、县委副书记泽郎达尔基、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苏均任副组长,相关副县级领导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改善民生推进综合办公室。项目实施乡镇成立以对口联系乡镇的副县级领导任组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副组长特色特色小城镇实施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二)搞好规划设计,确保整体推进。经批准的乡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变更。
(三)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落实
1、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整体联动,合力推动。
2、健全严格的工程招标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严禁项目转包、分包。加强项目质量,进度管理,确保项目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建设。
3、健全严格资金监管机制,制定《“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用途公示制、资金管理专帐核算制,资金使用审计制。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投资效益。
4、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以县为主导,统一实施的机制。统筹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和资源。对于“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项目,包括村民活动中心,水、电、路、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实行县乡政府为主导,统一实施的机制,由县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代建单位,加强建设过程的管理。
5、健全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机制。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深入广泛的宣传实施“三百”示范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激发牧民群众的热情,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浓厚氛围。切实把广大牧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州委的战略部署上来,为实施“三百”示范工程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各项目实施乡镇每月13日和28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县“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签后报州 “三百”示范工程建设办。对项目实施不力,不按时报送推进进度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健全督查落实机制和工作问责制。县“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示范村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把实施特色特色小城镇工程建设作为各乡、县级相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重要督查事项,做好经常性、专题性的检查督促工作。充分掌握建设进程、发展动态及矛盾问题,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及时通报。同时,在实施计划过程中,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金纪律,从规划设计抓起,从建材施工抓起,严格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
(四)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投资效益
各项目实施乡要严格按照《××县特色特色小城镇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建设,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擅自改变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实施项目,不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履行项目公告、资金公示程序,项目实施效果明显低于规划预期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确保高效优质
民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做到质量和进度相统一。民房结构必须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严禁降低设防标准。要严格施工程序,规范施工行为,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工程技术人员和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的作用,强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要严把建材质量,杜绝使用劣质建材,确保工程建设又好又快。
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压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推深做实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根据《金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补充办法》和《金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对共建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整合创建力量,夯实创建基础,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责任体系,确保让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每一个点位有人管、每一个问题有人解决,做到事情在网格内处理、问题在网格内解决、创建在网格内达标,不断提升创建能力和创建水平,实现创建工作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组织架构
街道为一级网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网格长;城区6个村社为二级网格,村社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长、街道联系村社班子成员为联系领导,同时亦担任二级网格长;以村社为单位划分若干个三级网格,即作战单元网格,由社区工作者担任网格长,市区共建单位选派人员、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文明劝导志愿者等为网格员。
三、工作职责
(一)联系领导职责。街道联系村社班子成员负责联系村社创城工作调度、协调、落实,帮助村社解决创城难题,督促村社做好阵地建设、日常管理、创城软件资料等工作。
(二)网格长职责。一级网格长负责一级网格内各项创城工作;二级网格长负责具体组织推进二级网格内各项创城工作;三级网格长负责调配本网格内人员力量,做好任务分工,解决创城具体问题。
(三)网格员职责。服从网格长的工作安排,区直共建单位和街道网格员,原则上每周一、三、五在网格开展工作,村社网格员每天在网格开展工作。一是当好巡查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每天对所在网格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未解决的问题要填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现问题清单》,上报社区、街道。二是当好宣传员,耐心热情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宣传创城知识等工作,进一步激发群众支持、参与创城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三是当好劝导员,对照《金安区社区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文明劝导。四是当好信息员,积极走访收集、梳理、解决、反馈市民群众、村居民反映的意见建议。五是当好督促员,督促物业做好小区基础设施修补完善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
四、工作机制
(一)会商共建机制。认真落实结对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级网格长(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集街道联系村社领导、二级网格长(村社主要负责人)、街道创城办对重点问题进行会商解决,对不能解决的提交共建工作联席会议解决;二级网格长(村社主要负责人)每天召集三级网格长消化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对不能解决的提交一级网格联席会议解决,做到上下联动、层层推进,逐级盘点销号。
(二)督查考核机制。街道效能办牵头,不定期对各网格点位、网格员工作实效开展督查考评,街村(社)全体干部在创城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工作实际情况,纳入效能和年度考核,作为绩效考评和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详见附件1)。
(三)清单管理机制。以村社为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交办清单和督办清单“三个清单”(见附件2),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一是问题清单,网格员每次将巡查排查发现未解决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逐条记录,形成问题清单,签字后汇总给网格长,由网格长现场处理或上报处理。二是交办清单,对于网格员巡查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社区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由社区梳理汇总后上报一级网格联席会议解决。三是督办清单,对各级督查反馈、自查排查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以村社为单位建立督办清单,明确责任单位(人),限时整改,直至销号清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实施网格化管理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决战决胜创城的工作部署上来,真正把创建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精准到点位到人。
2、落实网格责任。各村社要将网格化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细化任务,细化措施,保障网格运行效果。
3、加强沟通协调。网格内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协调作战,不推诿、不扯皮,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提升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共创共建的新局面,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
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城市管理意识,人人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人性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参照其他城市依托数字城管“12319”热线特征将3月19日设为“城市管理日”的做法,我市设定3月19日为“城市管理日”,于20xx年3月19日举行“319城市管理日” 启动仪式并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推动城市管理由“自上而下”逐步向“自下而上”的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9日下午
二、活动地点
五一路人民广场
三、活动内容
(一)“319城市管理日”启动仪式
时间:3月19日下午15:50
地点:五一路人民广场
内容:由市领导宣布柳州市“319城市管理日”启动并致辞。
要求:各城区(含柳东新区)、市相关委办局、企业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启动仪式。
(二)举办“城市管理日”板报宣传一条街活动
时间:3月19日09:00-18:00
地点:五一路人民广场
要求:
1.各板报制作单位于20xx年3月19日上午9:00时将制作好的板报送到活动现场安装。
2.由“319城市管理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六名。
(三)举行“319城市管理日”宣传活动文艺演出
时间:3月19日17:00-18:00
地点:五一路人民广场
要求:
1.参演节目3月18日上午9时在五一路人民广场彩排。
2.各单位演出人员20xx年3月19日下午13:00时到群众艺术馆(艺术中心3楼)统一化妆。
3.演出内容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群众喜闻乐见。
(四)举办“城市管理日”热线咨询宣传一条街活动
时间:3月19日16:10-18:00
地点:五一路人民广场
要求:
1.各城区(含柳东新区)和有专用热线号码的单位(安排2至3人)在热线一条街专用位置接受市民的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资料结合自身业务自行准备(约500份)。
2.各单位宣传资料发放人员于20xx年3月19日下午15:00在宣传一条街对号就位。
四、工作要求
1.活动由市城管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秩序维护工作,市交警支队负责五一路广场周边交通的疏导工作,市园林局负责通知广场管理处场地使用事项。
2.各单位参会人员于20xx年3月19日下午15:20分(按活动场地示意图,三列,每列20人)进场就座完毕(自备雨具),参会人员有制服的着制服,活动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附件:1.柳州市“319城市管理日”工作分配表一、二
2.活动场地示意图
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保定市委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决策部署,常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争取在20__年底前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安排
参照保定市文明创建深化拓展工程的要求,现将全市范围内实测点位进行网格化划分,确保每一个点位都至少有一名专门的网格员,各网格员参照实地点位测评标准,负责本网格范围内文明城市创建的日常巡查、问题反馈和整改落实。通过网格的建立促进全市社会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再提升。
(二)考核量化标准(共计100分)
1.市级领导统筹情况(10分)
2.网格化自查工作情况(20分)
3.重点督查情况(50分)
4.创城工作进展情况(20分)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网格责任人
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文明创建深化拓展工程的网格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在责任区域内要建立常态化创城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进行网格化管理,逐一明确各点位责任人,其中,各街道要细化到社区、小区、楼院、行政村,明确社区长、小区长、楼院长、村长等;各镇要细化到行政村,明确村长;教体局要细化到具体学校(含所有中小学),明确校长;执法局要细化到背街小巷、公厕、主次干道等点位,明确巷长、厕长、路长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细化到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点位,明确店长。各单位依据各自具体点位均要参照执行。
(二)全面开展巡查工作
各责任单位和各点位负责人要对照实地点位测评标准进行网格化日常巡查,次数要求为:各具体点位网格责任人要每两日自查一次(每次至少有一张佐证照片并做好自查台账的记录);各单位主管负责人每周至少两次下沉检查,且每月要对辖区内点位全覆盖一次(每次至少有一张佐证照片并做好下沉台账的记录)。
(三)安排专人按时上报
1.各责任单位要专人负责创城相关材料,按时上报,其中附件2要于7月8日下午5:00前上报至创城办邮箱(如人员有变动,请随时上报)。
2.延长“访千楼万户,创文明城市”活动时间。4月15日高碑店创城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访千楼万户,创文明城市”活动工作方案》(高创办〔20xx〕2号),根据保定市创城办的最新指示,现对“访千楼万户,创文明城市”活动时间进行延长,具体截止时间,以保定市要求为准。各单位需开展“访千楼万户,创文明城市”活动进村、进社区宣传创建知识每月不少于2次,并于每月20日下午5:00前,将佐证照片上报至市创城办邮箱(首次报送时间为7月8日下午5:00前)。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明创建深化拓展工程”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于每月20日下午5:00前,将创城相关材料上报至创城办邮箱(注意:网格化自查和下沉检查的台账及佐证照片,记录时间范围为上个月20日至本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