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考核细则方案 文档1
一、指导思想
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县政府等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努力构筑全员参与、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平安校园”有效工作机制,使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有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切实做到管理制度体系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师生守法自觉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有序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1、加强法制教育,努力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从公安、司法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同志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聘任法制副校长率达到100%。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规范化,把法制教育纳入必修课,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制教育形式多样化,采取法制课、主题团队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
2、举办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讲活动。邀请公检法专业人员或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作报告,普及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常识,剖析当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3、家校联合,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召开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家长会或座谈会,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如何在中小学生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客观分析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
4、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普及师生交通安全、交通法规、安全用电、防火等安全知识。要加强溺水、触电、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药物中毒及体育运动损伤、火灾、地震的避险救护等基本急救常识教育。要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通过举办以“我为家人讲平安”为主题的征文或演讲比赛,组织学生人人参与,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维护校园治安,优化育人环境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责任人,逐步确立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实施演练,建立校园报警点,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
2、加强校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效能,建立完善校园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和实效,形成人防、物防、技防、心防于一体的安全防护网络。
3、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和校园值班巡逻、登记制度,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必要时实行验证检查。要经常对校园的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建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防火墙”,把校园网建成健康安全的绿色网络。
(三)加强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积极与公安、城建、工商、文化等有关执法部门紧密配合,加大对周边各类商业网点、娱乐场所、小摊点、流动商贩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学校和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与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统一领导,主管领导要承担具体责任,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班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科学安排,强化落实。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紧紧围绕县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统一规划,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和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创建活动期间,要大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意义,要充分利用主题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团队会、主题班会、手抄报、校园广播站、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五、工作步骤
本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0日——4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规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创建“平安校园”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平安学校”、“平安班级”、“平安宿舍”、“平安食堂”等活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
第二阶段:(5月1日——11月30)为组织实施阶段。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围绕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排查学校内外各种不安全隐患,要针对存在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各项制度,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学校综合防范工作水平。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教育局将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评选出“平安校园”示范校,评选结果将作为申报上一级“平安校园”和单位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县教育局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平安校园考核细则方案 篇2
全面彻贯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调兵山”的精神,教育局将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调兵山”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学校治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建立与时俱进的学校综治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文明、有序的育人环境,使我市教育发展“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
1、成立教育系统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齐永贵
副组长:刘淑娟、王庆东
成员:马爱英、吴丹、房英、陈红军、李健、裴士国、臧福义、杨成武、李艳红
为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开展,成立教育系统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房英兼任。
2、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创建“平安校园”工作。
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应高度重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完善和落实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师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积极维护校园的稳定。要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统一协调,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创建目标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有明显的改善,各种治安案件明显下降,杜绝刑事案件和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重大事故,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显著提高;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重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9月)
新学期开学后,要立即安排动员、部署工作,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成员单位要认真遵照本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问题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9-10月)
各校治安综治领导组成员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及自己的工作计划进行全面的问题排查和自查自纠,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制度,使问题在这一阶段得到解决。
3、集中整治、阶段总结与申报阶段(每年10-11月)
对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在本阶段要集中力量,依法进行整治,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集中整治结束后,就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并着手开展各级“平安校园”的申报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1-12月)
教育局年终对教育系统“平安校园”进行检查验收,
五、具体要求和主要措施
1、具体要求
(1)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要积极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保证师生交通安全。要结合综治宣传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6﹒26”世界禁毒日、119消防日以及节假日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毒品危害等多方面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自护自救能力,努力减少意外伤亡及其他事件的发生。
2、要加强对校舍的'安全检查,切实保证校舍安全。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消除隐患,严防校舍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加强对实验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严格剧毒药品的管理。
3、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切实抓好饮食卫生安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订货关、贮存制售关、餐具消毒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学生饮食中毒事件,要组织做好中毒学生的医疗医治工作,要请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化验取证。要加强食堂的管理,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防范邪教和非法宗教对校园的渗透,切实维护校园稳定。要大力加强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举办图片展、观看影片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来提高师生辨别是非的能力。校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对已发现的校园传教活动,要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果断稳妥处置。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校园周边环境要经常性地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校园稳定。
6、加强对师生心理健康的指导与服务。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面向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探索心理健康教育方法。
2、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平安校园”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校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从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认识出发,把“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要立足经常性,在联系实际上要立足于结合,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
(2)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切实抓好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对没有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安全工作出了问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立足经常,重在落实。“平安校园”的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各校都要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多种手段,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平安校园”的建设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需要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建设“平安校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宣传广大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
六、检查验收和评比命名
教育局负责对各申报“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考核验收和命名。命名工作采取动态管理,每年验收一次,合格的保留称号,不合格的取消称号。
评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的单位,将对治安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并大力宣传推广其成功经验。各学校也要对创建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本单位创建工作无法进行和影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责任人当年晋职晋级、评选先进的资格。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平安校园考核细则方案 篇3
为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xx〕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不断夯实创建基础,构建和谐育人环境,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治安全岗位职责实现全员化;学校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全面实施,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件)的能力明显增强;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不断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安防设施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综治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凸显;校地联动维稳机制全面建立,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破坏和非法聚集活动有效防范;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涉校涉生暴力事件有效遏制,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有效杜绝。至20__年底,学校达到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标准。
二、主要任务
着力加强学校创建新一轮“平安校园”组织保障及制度建设、着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着力强化校园治安防控、着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着力深化安全法制教育、着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努力争创新一轮高等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积极营造平安、稳定、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三、部门职责分工
1、安全管理办公室:在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做好创建等级各项工作;制定活动方案,及时动员,及时下发;强化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四个统一”规范安保队伍,完善体制;强化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实行目标责任书签订、目标分解、逐层落实工作;实行各项安全工作与绩效工资和评优评先挂钩的考核机制;保障平安创建专项经费落实;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技防建设、110联动建设;制定并落实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制度,每栋学生宿舍(公寓)配备楼管员,人员来访和物品登记制度落实;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及重点区域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强化各级安全消防管理建设;落实各部门、二级学院部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特种人员培训等;完善校内交通标识、交通安全管理及维护校内交通正常有序;建立学生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力度;制定安全法制教育计划,建立安全法制宣教阵地;落实各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善后处理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档案,坚持“四不放过”。
2、党委工作部:保卫机构的级别与中层部(处、室)一致。建立校园安全维稳体系,制定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方案,着力构建校园安全物质文化、健全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育校园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保障校园安全文化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氛围浓厚,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大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制度,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研究、处置师生员工思想及安全稳定信息动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综治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会商制度;实行矛盾隐患登记和化解台账管理,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摸排师生员工有否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并建立工作档案;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师生员工被邪教组织拉拢并参与相关活动;不发生有错误倾向的报告、讲座,不发生散布有害和反动信息的事件。
3、人事处:设置独立安全管理(保卫)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保卫)人员配备按闽公综〔20__〕95号文件规定执行,应分别不少于人员总数的20%。
4、学生处:规划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制度保障,辅导员队伍结构合理;设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机构健全,落实专职人员;辅导员进驻学生宿舍(公寓),宿舍(公寓)管理规范、卫生整洁、安全有序,各类事端处理及时;落实学生宿舍(公寓)无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吸烟和乱拉乱接电源等现象;建立学生集体活动审批报备制度,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3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或重要活动;建立活动安全预案和工作台账,有明确的组织者和责任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无学生违规在校外私自租房现象;加强就业前以及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前开展安全法制和校纪教育;重视学生的心理调节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相关课程;建立院、二级学院、学生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实行一人一档(册)、定期跟踪、动态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杀、出走等事件。
5、后勤处:完善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商店卫生管理制度、证照、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货物进出采购、贮藏、保管和食品留样等记录完整,落实防中毒、投毒等安全措施;校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无“三无”过期食品,无发生师生员工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建筑物符合安全条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通过消防验收;校内无危房、危墙、危坎,有校门和围墙,有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堂和厕所,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有规范的保安室、门卫室和卫生室等。
6、财务处:学校安全管理(保卫)工作经费单列,并逐年增加;每年安排一定额度平安创建专项资金,用于消防、技防、交通等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维护,安全管理(保卫)部门日常办公、装备建设和管理(保卫)人员学习培训等;保障在编安全管理(保卫)人员执勤、加班和通讯经费。
7、工会:根据办学规模和消防需要,在教职工队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疏散演练,做好教职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8、现代教育与网络中心:建立学校对学术交流、讲坛、论坛、刊物以及宣传阵地等实行审查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档案;不发生有错误倾向的报告、讲座,不发生散布有害和反动信息的事件。学校上网场所管理规范,上网实行实名制,校内无违规、违法设置的网站、网吧;健全网络信息管理制度,网络舆情预警和干预等制度,落实工作开展有力、有效。
9、办公室:落实校级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行政大楼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档案保密工作,通讯信息与安全。
10、教务处:健全学校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安全制度,管理规范,设施齐全,危化品仓库设置符合要求,无安全隐患;做到安全教育有教材、进课堂;
11、完善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2、团委:宣传阵地实行审查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审查审批制度,对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有序,情况明、底数清;建立活动安全预案和工作台帐,有明确的组织者和责任人。
13、效能办:健全突发事件处置档案或善后处理制度,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师生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14、图书馆:杜绝黄、赌、毒、黑等不良书刊进图书馆;确实做好图书馆大楼安全管理。
15、各系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周、安全教育周(日)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安全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设有安全宣传标语、专栏和网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无学生违规在校外私自租房现象;加强就业前以及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前开展安全法制和校纪教育;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
四、组织计划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0日-11月30日)
成立学校创建平安校园等级领导小组,召开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方法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的重要意义,在全校形成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浓厚氛围。
2.创建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
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分类疏理,及时处理整改。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排查、隐患消除等工作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同时,积极创建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教育等方面特色鲜明新一轮“平安校园”。
3.组织申报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组织做好20xx年的自评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填报《福建省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申报表》,并根据自评分数向省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验收标准>(试行)》(见附件)要求,力争达到福建省新一轮“平安校园”5A等级,学院将继续加大创建力度,完善各项安全工作。
4.迎接检查(20xx年12月下旬--考评结束)
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迎接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的验收。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到位。具体各项工作要落实到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各考评项目的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
2.积极参与,广泛宣传。通过各种载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高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上下齐抓共创新一轮“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
3.严格要求,认真准备,按照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标准,努力做好创建与整改工作。
4.把握节点,完成任务,按规定时间和分工要求上报各种相关资料。
5.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安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平安校园考核细则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苏教安〔20__〕5号)和《关于开展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xx〕9号)文件精神,扎实推动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和安全文化建设,保护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努力打造“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不断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为全区奋力开创新时代教育发展的“溧水现象”目标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建设安全标准更高、稳定基础更牢、师生员工更满意、社会各界更认可的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成立溧水区创建“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费莉莉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魏红星、溧水公安分局政委毛永云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杨文蛟担任;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溧水规划资源分局、溧水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交运局、溧水生态环境局、区城建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房产局、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各街(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长魏红星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杨军任副主任。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1—12月)。一是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创建“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动员部署大会,明确意义、目的、方法、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营造创建氛围,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知晓率达100%。二是召开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会议,组织学习省、市关于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创建活动的文件,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对创建工作的方法、步骤提出要求。
(二)申报阶段(20xx年12月)。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照《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县(市、区)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应台账。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和相关申报材料,做好省级申报工作。
(三)措施落实(自查整改)阶段(20__年1月)。各单位对照《“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考核标准及创建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完成创建材料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安全基础设施完善等工作。
(四)迎接考评阶段(20__年2月)。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和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各种台账资料,全面做好迎接省级现场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打造“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是建设“平安溧水”、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教育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从“平安溧水”建设大局出发,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与工作职责,将“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的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部门和本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履行创建的主体责任,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和“一岗双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把“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要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加强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要加大校园安防设施配置的经费投入,保障创建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