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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协会制度全文(通用19篇)

“朴宰燦朴宰范老婆”投稿了19篇老年人协会制度全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老年人协会制度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老年人协会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的老年协会的各项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在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及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奖励。同时镇老年协会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闹元霄”、“五一”、“十一”、“九九”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并多次获得了上级的表彰奖励,从而继续保持了市“敬老爱老模范镇”的光荣称号。同时,20xx年8月,镇便民服务中心因政绩突出被省老龄委授予“敬老文明号”称号。回顾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党政重视,常抓不懈

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老年协会的各项工作,并把协会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专门研究解决镇老年协会的活动经费问题,并把老年协会的工作纳入了全镇四个文明建设综合目标考核,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二、充分发挥老协作用,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为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的作用,激发老年人的工作热情,使其能发挥余热,更好地为我镇四个文明建设服务。我镇老协根据老年人的特点,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适合老年人的各种文体活动。一年来,我们坚持在“元旦”、“春节”、“元霄节”、“国庆”、“九九”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活动自编自演许多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开展了一些形式多样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期间共举办各种文体活动26次,调解纠纷13余起,维护秩序出动人员2960余人次,清扫垃圾230余吨,在参加县闹元霄舞龙舞狮活动中荣获三等奖,深受广大干群的高度赞誉。

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为老年人排忧解难。

为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真正把老年法规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社会发放率达100%,同时按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对退休干部、老年优抚救济对象的各项待遇落到实处,从无拖欠的现象发生。

二是对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生活水平要求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平均水平,县财政供养的百岁以上老人的生活补贴金按省上规定的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发放,对90岁以上的老人按时兑现了50元的敬老费,在元旦、春节、重阳节等节日期间对全镇80岁以上的老年人普遍进行了一次慰问,共慰问人员596人,表彰先进个人12人,尊老爱老家庭6户,发放慰问金共23310元,同时还为机关20名退休人员每人免费订阅了一份晚霞报。

三是对城乡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层层落实责任,有具体帮扶措施。并更能得到妥善及时救助。

四是对有老年人的家庭都签订了《敬老保证书》,需子女赡养的都已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从而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赡养家庭平均生活水平,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是镇、村都已建立了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农村老人均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城镇老年人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

六是积极开办了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增强了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技能,健康教育普及率城镇达到80%,农村达到60%,老年人体育健身参与率达到50%。

四、下年度工作计划

1、继续大力宣传贯彻《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认真组织参加重大节日庆祝活动,积极参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和整治活动;

3、继续抓好在“春节”、“九九”重阳节期间对老年人的慰问活动,表彰一批尊公爱媳的好公婆、好儿媳;

4、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5、完成办理省级老年人优待证50个的任务。

6、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老年人协会章程

关于转发木兰镇松江村老年人协会章程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

为认真做好全县老龄工作,根据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全县村、屯都要相应建立老年人协会,现将《木兰镇松江村老年人协会章程》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按照有关要求,参照此章程制定好各村、屯的老年协会章程。

二OO五年一月十八日

篇3:老年人协会章程

老年人协会章程

关于转发木兰镇松江村老年人协会章程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 为认真做好全县老龄工作,根据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全县村、屯都要相应建立老年人协会,现将《木兰镇松江村老年人协会章程》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按照有关要求,参照此章程制定好各村、屯的老年协会章程。 二OO五年一月十八日 松江村老年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木兰县松江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 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会 员 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4、提出退会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 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七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会长、副会长、委员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是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再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 第十一条:协会委员因变故需增补时,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并提请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追认。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二条:经费来源 1、可从社区经费(村公益金)中按比例划拨一部分。 2、会员会费。 3、社会各方面的资助和捐赠。 4、通过合法途径的创收收入。 5、老年人自愿捐献。 第十三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支出。 第十四条: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篇4:老年人协会章程

关于转发木兰镇松江村老年人协会章程的通知各乡镇政府:为认真做好全县老龄工作,根据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全县村、屯都要相应建立老年人协会,现将《木兰镇松江村老年人协会章程》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按照有关要求,参照此章程制定好各村、屯的老年协会章程,

老年人协会章程

。・・・  二OO五年一月十八日松江村老年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木兰县松江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第二章   任   务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篇5:老年人协会章程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第三章  会   员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第七条:会员权利: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4、提出退会第八条:会员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第十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七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会长、副会长、委员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是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再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第十一条:协会委员因变故需增补时,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并提请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追认。第五章 经   费第十二条:经费来源1、可从社区经费(村公益金)中按比例划拨一部分。2、会员会费。3、社会各方面的资助和捐赠。4、通过合法途径的创收收入。5、老年人自愿捐献。第十三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支出。第十四条: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篇6:协会会议制度

一、旅协全员大会由会长按照实际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一学年不少于 3 次)。

二、旅协决策层交流会由副会长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时间及长度按具体情况需要而定。由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对工作的总结,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商讨和解决,并确定本月工作安排。如会议涉及财务收支,会计则须参加。

四、旅协各部门例会由各部门部长每双周主持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时间及长度按具体情况需要而定由各部门部长、干事参加。例会内容包括各干事向部长汇报近期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各方面的意见,部长向干事传达管理层交流会的决议以及其他各部的工作进程并公布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如会议涉及其他部门日常事务的配合,则该部门应派配合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五、旅协其他部门临时会议,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长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主持人则按照实际需要而定。

六、各会议讨论通过决议时,由与会者进行民主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后此项决议方可生效。

七、每次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员,会议记录员由负责人指定。会后,会议记录员应整理好会议记录,并复制一份交给秘书长。

八、旅协各种会议均应按照本会议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将提交旅协理事会会议严肃处理。

篇7:协会会议制度

一、目 的:

为规范工作室会议管理,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权责:

1、工作室主任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2 、会议提拟人或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三、会议分类:

1、大例会

大例会每隔一周开一次。时间在星期二下午或傍晚。主要总结前两周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改进,并安排下两周的事情。

2、部门会议

部门会议根据部门工作需要不定时召开。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四、会议准备

1、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a、会议前由主任助理或秘书部协助主任安排会议流程,确认会务服务人员工作准备就绪。

b、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一次,特别重要会议当天早上再通知一次。

c、通知信息由主任助理通知各,各部门部长通知给全体部员;所有收到信息的成员务必马上进行回复。有事不能到会者,向主任请假,部员向各部门部长请假。请假必须说明理由。

2 、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a、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工作提案、汇报材料、应提交资料等)

b、主任助理及秘书部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矿泉水、表格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c、召开大例会所需教室和多媒体设备,应向主任书面提出,由就业办老师盖章后交由教务处申请。(申请表上必须说明借用教室、设备使用时间并由老师签字确认)

五、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不迟于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大例会一般应控制在1小时左右,根据会议进行情况确需延时的,主持人向大家说明情况。

六、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坐在各部门指定区域。

2、各部长统计到会人数

3、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七、会议纪录

1、工作室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整理为电子档。

2、工作室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

3、会议记录人员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与实施人(部门)在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整理完毕,由会议记录人员与主持人签字后交送办公室。做好记录的存档与保管工作。

5、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6、会议记录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a、各部门会议的记录工作由主任助理或秘书部不定期记录。

b、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c、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d、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八、会后工作

1、所有成员会后整理自己的会议笔记,认真落实每项工作。

2、会议提拟人及主办方清理会场,借用物品及时归还。办公用品交送办公室。

3、摄像人员当天内将图像文件拷贝至办公室电脑专门文件夹。

八、奖惩

1、奖励与处罚。按《工作室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2、迟到、早退、缺席。

a、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b、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部长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6、附则

一、会议审核表

二、会议管理要领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 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 (1)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

篇8:协会会议制度

为规范各部门日常工作流程,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根据协会章程的指导精神,特制定各部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协会各部门可在遵守协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门例会制度,也可根据工作需

要适时组织召开,至少每三周要有一次部门全体会议。每次活动举办后必须召开总

结会,出席者为各部室主要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参加部门扩大会

议。

第二条 会议主要内容:部室主要人员对所做工作的汇报与总结;拟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议定;困难问题的解决。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条 部门召开会议之前由各部部长负责通知需到会的人员。

第四条 会议参与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六条 参加会议要提前到场签到,部长负责组织签到及会场布置工作。

第七条 会议由各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后存档。

第八条 会议期间要保持会场的安静,通讯工具要关闭或调成振动。

第九条 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连续达3次者视作自动退会处理。迟到、早退者各部门内部提出警告,连续达3次者,协会通报批评并记入档案。

第十条 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有会议记录人员记录。每学期会议请假累计达6次者,协会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会议的考勤情况各部门要准确记录,定期汇总,作为协会考核的重要项目。

第十二条 会议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修改权及解释权属河南大学管理协会会长团。

篇9:乡镇老年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老年人协会是在党支部和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的老年人群众组织,实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娱乐、自我保护并服务于社会。

第二条 老年人协会的任务是团结广大老年人,密切与老年人的联系,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发展老龄事业,兴办有社会福利性质的老年服务业,开展各种老年文体活动,组织老年人参加政治、科学、保健知识等各种学习,发动老年人发挥余热,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第三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国家、集体的支持下和家庭成员的努力下,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使老年人幸福欢度晚年。

第四条 老年人协会建设要求做到“三化、七有”。“三化”即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度化、活动经常化。“七有”即有协会名称(含牌子)、有协会章程、有活动场地、有会员、有理监事分工岗位责任制、有老年基金会、有协会基本情况上墙。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属本村(居委)居民(含离、退体干部、老师、职工),承认本会章程,自愿书面或口头申请,经老年人协会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第六条 孤寡五保老人居民,应是本会当然会员。

第七条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时交回会员证,协会退回所交会费。

第三章 会员义务

第八条 接受本会领导、维护本会荣誉,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九条 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学习各种科学知识,再就业各种技能,学习养老保健知识等。遵纪守法。

第十条 团结友爱,互访互问,互相帮助,爱护儿女,搞好家庭和睦。 第十一条 为家庭和集体,为党委、政府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第十二条 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每年缴交一次,标准由协会确定。孤寡、残疾、五保老人会员免交会费。

第四章 会员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四条 会员对本会工作有权提出批评或建议。

第十五条 会员有权参加本会有关活动,享受老协的政治、生活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会员受到打击、虐待、歧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有权要求协会理事会为其出头解决,讨回公道。

第十七条 会员对协会和社会有重大贡献,可受到协会的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协会组织

第十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老年人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按巷、里、农村按自然推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第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职责:

(1)

(2)

(3)

(4) 决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审查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审查本协会财务收支情况。 选举本届理事会成员,其中要有妇女参加。

第二十条 老年人协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的常务执行机构。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季度开会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1) 推举名誉会长若干名(在职领导、干部或请热心老龄事业的华侨、港、澳、台同胞连任)。

(2)

(3)

(4)

(5)

(6)

(7) 推选会长一人,副会长1-2人,理事5-7人。 审批老年人入会、退会申请。 决定审批财务收支。 决定会员的奖励和处理。 处理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老年人协会理事会要认真为老年人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五个必访:即患重疾病必访;家庭有纠纷必访;家庭有特殊困难必访;合法权益受侵必访;老人去世必访等。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第届任期2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理事成员的失职,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监事会每年开会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下设(1)学习小组:主管组织老年人学习、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工作;(2)文体组:主管文娱、体育、旅游等工作;(3)生活

组:主管生活福利、卫生保健等工作;(4)教育后一代组:主管青少年(含失足青少年)后一代的教育工作;(5)财会组:主管会计出纳财务和财产、物资保管,管理工作;(6)兴办经济实体组:主管研究、规划发展老年经济实体和经济实体管理工作。各组要制定工作开展计划和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每个组设正、副组长一人。正组长由理监事兼任,每组成员3-5人,吸收有兴趣和适合工作的老年人参加。

第二十五条 会员按巷、里、楼、自然村设立会员小组,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人,会员小组每季度开会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六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二十六条 协会经费来源,采取多种渠道筹集,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每年按老年人数划拨一点,厂场企业单位资助一点,干部、群众、捐赠一点,发动私人企业老板赞助一点,发动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一点,??。立账建册,成立老年基金会。

第二十七条 严格财务管理。老年基金会在当地银行部门开设帐户。固定长存,每年只能动用利息和增值部分,作协会活动经费和会员福利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会的本金。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定期监督检查老年人协会和老年基金会的帐目收支情况。每年收支帐目情况,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检查,并书面张榜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九条 党支部、居委会、村委会要加强对老年人协会的领导、关心,支持老年人协会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上的困难,老年人协会要加强向党支部、居委会、村委会请示报告工作,每年还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总结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是老年人协会理事会,修改权是会员代表大会。

篇10:乡镇老年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的名称:xx市老年人协会(简称“老协”)。

第二条 老协的性质:是由xx市各界离退休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自愿 结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娱乐、自我保护的老年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老协的宗旨:团结和带领广大老年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确立以“老年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需求。协助政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努力为老年人服务,把老年协会办成“老年人之家”。

第四条 老协的主管部门: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老协的登记机关是民政局。

第五条 老协的住所:xx市xx街9号老年活动中心。

第二章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老协的工作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引导老年人保持平和乐观心态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提高生命生活质量。

(二)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自愿与量力、社会需求与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鼓励会员和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共建和谐社会。

(三)组织会员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

(四)不定期的举办各种有关老年人的政治、生活、健康知识、法律知识等讲座,

(五)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做好调解邻里、家庭等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督促赡养人落实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和抚养。

(六)开展老龄问题研究、反映老年人的需求和愿望,为党和政府制定老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老协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单位会员:

本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崇单位及乡镇老年人组织,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第九条 个人会员:

承认老协章程,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岁,志愿加入老协者,成为老协个人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二)参加老协的活动权;

(三)获得举办老协的各种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老协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权。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老协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老协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老协交办的工作;

(四)按期交纳会费;

(五)维护团结,向老协反映情况。

篇11:村老年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xx镇xx村老年人协会(以下

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我组合的非盈性老年群众组织,协会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

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和谐xx”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广大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五条:本协会的办公场所设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x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和【xx区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法规条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意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式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完成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凡居住在本社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八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坚决 所提出的问题的权利。

4.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

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

第十一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理事三人。会长、副会长、理事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的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在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

第十二条:协会委员因变故需增补时,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并提请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追任。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三条:经费来源

1. 会员会费

2. 社会各方面的资助或捐赠

3. 通过合法途径的创收收入

4. 老年人自愿捐献

第十四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支出。

第十五条: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篇12:基层老年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是在当地老龄工作机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本村(社区)内开展活动的老年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的基层老年群众自治组织。

第二条 协会宗旨是确立以“老年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团结带领广大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精神、政治文明建设,代表老年人的利益,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服务。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协会的任务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组织会员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自愿与量力、社会需求与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

2、组织会员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主与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保健知识教育,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办好老年学校(电大班)。

3、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村(社区)“两委”调解宗族、邻里、家庭等纠纷,督促赡养人落实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和抚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村(社区)活动,推进老年人协会和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参与老年活动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开展老年人自助、互助活动,协助村(社区)“两委”为需要帮助和照料的老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5、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邪教侵害和封建迷信活动,组织会员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

6、根据当地实际和资源情况积极发展老龄产业,组织会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劳务活动,为协会活动积累资金。

7、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老年人的要求和愿望,为党和政府制订有关老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承认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参加协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协会组织的会议和有关活动的权利。

3、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有享受协会奖励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5、有依法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提出诉讼的权利。

6、有自愿入会,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

2、关心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3、执行协会的决议,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4、自尊、自爱、自重,搞好会员和老年人之间的团结互助,做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和遵纪守法的表率。

5、每年交纳一定的会费。

第四章 组 织

第七条 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第八条 协会领导成员,由选举产生。

第九条 协会的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条 协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生效。设会长一人,副会长1至2人,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若干名,其中女会员代表应占30%,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会长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协会根据具体情况聘请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兼任协会会长的,应设立常务副会长1名,主持日常工作,并向会长负责。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

1、各级政府和村(社区)拨款。

2、协会经济实体的收入。

3、单位和个人资助。

4、会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用途

1、开展老年公益事业。

2、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3、开展老年救助活动。

4、支付工作人员的补贴费及协会办公、活动等费用。

第十三条 协会的经费收支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拨款部门和捐赠者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协会的资产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篇13:xxx老年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xx县xx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

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4、提出退会。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

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七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会长、副会长、委员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是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再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

第十一条:协会委员因变故需增补时,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并提请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追认。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二条:经费来源

1、可从社区经费(村公益金)中按比例划拨一部分。

2、会员会费。

3、社会各方面的资助和捐赠。

4、通过合法途径的创收收入。

5、老年人自愿捐献。

第十三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支出。

第十四条: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篇14:村老年人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性质:是在村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的老年人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提高本协会会员的生活质量,切实有效地保障本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本村居住的年满60岁的老人,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本人书面申请,经协会登记,均可成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退出协会,应该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在一年之内无故不缴纳会费,将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逝世,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第六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

第三章 会员权利、义务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 有权在协会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 有权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 有权参加协会的活动。

四,有权获得协会的帮助。

五, 有权退出协会。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 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合法权益。

二, 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执行协会决议及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1

三, 有义务缴纳会费。

四, 有义务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第四章 协会的职责

第九条:

一, 认真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坚决贯彻老年人权益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本协会会员的权益。

二,经常了解政策,适时与村支部村委会保持联系,把党中央和党的地方组织关照老年人的政策和法规及时传达给会员。

三, 每年春秋,分别组织会员开展一次大型活动。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能:

一, 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二, 选举协会的领导人员。

三,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 听取、审查协会的财务报告。

五, 决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和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两年一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必须由理事会决定,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协会的理事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其职责: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 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 制定年度计划、财务预算,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五, 组织协会活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 聘请顾问和名誉会长人选。

七, 筹备、召开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第十四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第六章 经费

第十五条:会员每年缴纳会费金额,根据当时的预算核定,当年的重阳节预交翌年的会费。

第十六条:协会接受村支部和村委会对协会的拨款。 第十七条:协会接受热心人或者会员的捐款。

第十八条:经费使用接受会员监督,定期报告经费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协会的会址设在村委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老年人协会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完善,并作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篇15:社区老年人协会工作总结

老年人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六个老有”为目标,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街道老龄协会的指导下,为老年人做了大量工作。回顾全年简要总结如下: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老年人学习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让老年人知法、懂法,并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听讲座、法律咨询等途径,大大提高老年人对自己权益的维护意识。

为适应本社区老年人活动需求,根据本社区现有条件,全方位、全天候地给老年人活动便利。全年每天早上6:00点从练太极拳、剑、健身器材的锻炼开始,社区阅览室、书画室、乐器室,一直到傍晚7点坝坝舞、老年活动中心,都吸引了大量的老年朋友。有的跳舞、有的下棋、有的打牌、有的看报刊杂志,有的进行健身活动。使各类老人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各尽其能。社区老年人各类活动队伍,如:棋牌、拳操、舞蹈、法律咨询、医疗保健等定期开展活动,丰富了社区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

在重大节日社区党委与居委会组织老人们采用联欢形式庆祝纪念活动,以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活动,增进老人们的身心健康。如春节来临之际,党委和居委会召集了居民组长和退休的老党员及有关骨干一起,在总结一年工作的同时进行了联欢活动,社区干部与老人们同欢同乐;同时我们对满80周岁的老人进行了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对重病老人、孤寡老人和特困老人进行了家访慰问,把党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家中、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今年三八妇女节,组织社区老年妇女进行了舞会活动。活动中,以老年妇女为主的舞蹈爱好者们尽情舞蹈,充分调动了老年妇女的积极性。以专栏、讲座、咨询等形式进行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同时请来专业人员为老人们进行健康咨询,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通过讲座、咨询、体检,不但掌握了大量保健知识,增强了保健意识,而且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新了解,明确了保健方向。经常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教育,在社区内培养一种高尚的道德风尚和敬老的氛围。重阳节组织了百余老协会员到枇杷山公园开展了庆祝活动。全年累计办老年优待证124张,让本辖区需要办证的老年人都能够及时享受到市政府对老年人的优惠政策。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使老人们亲身感受到了社区是我家的亲情感,也使我们深深感觉到,只有不断地加强老年协会建设,才能使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安享晚年。

篇16: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高龄老人津贴对象

我国大部分省份的.高龄老人津贴面对的都是80岁以上老人。80岁—89周岁老人为第一档、90岁—99岁老人为第二档、100岁以上老人为第三档。各个档次的津贴发放标准也有差异。

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一般来说,高龄老人津贴分为三档:

1.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2.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3.10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当然,上述是大部分省市对高龄老人津贴的标准,具体标准还需要咨询当地民政局。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形式

那么高龄老人津贴具体怎么发放呢?一般来说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频率为一个月一次,由老人本人或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负责单位领取即可。

各大城市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1. 上海市高龄老人津贴

1) 65-69岁,每月可领取津贴50元;

2) 70-89岁,每月可领取津贴120元;

3) 90-99岁,每月可领取津贴300元;

4) 100岁及以上,每月可领取津贴500元。

2. 北京市高龄老人津贴

1) 北京市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可领取100元高龄津贴;

2) 北京市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200元高龄津贴。

3) 北京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都可领取每月100元的养老(助残)券。

3.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

1)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

2)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

3) 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0元。

篇17: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制度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珠晖区民政局老龄办

二、责任人

老龄办副主任和分管局领导

三、权力运行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衡阳市《关于对全市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规定》,

四、审批权限

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相关工作。

五、申报条件

身份证住址属本区常住的村(居)民,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六、申报材料

身份证,一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七、办理程序及时限

老年人优待证实行属地办理,凡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新身份证原件和1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辖区居委会免费登记办理,

中央、省、市直管单位和驻衡部队由单位负责人到市老龄办办理。区属单位由退休办负责人开介绍信到区老龄办办理。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间:每月11、12日、27、28日办理。

八、监督检查

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综合检查、个案调查及跟踪问效等手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任务、开展管理服务的工作效率、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九、责任追究

对不抓制度落实、不认真执行制度、违反行政权力运行规定或不按照行政自由栽量权标准行使的行为,都要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保证行政权力合法、公正行使。

篇18:创建老年人协会策划方案

一、老年人协会组建背景:

xx村老年人问题是极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当地村委非常重视,在前期调研发现当地劳动骨干基本都外出打工,留有孤寡老人和妇女在家里,引发许多问题;我们同时也发现村中有一个五保新村,有10个老人,有办公室,活动场所,有民政局定期下发的报纸和书刊,电视机,其中有一个老人比较有文化可以为当地老年人做许多事情。经我们结合当地的优势条件和当地村委商讨,决定策划组建老年人协会。这次老年人协会的创建我们已经和当地村委正式商讨过,并且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协会的创建由村委组织,我们从旁协助,村民自发维持的。

现在农村中的老年人,每天除了劳动就没有其它的娱乐活动,而且住在农村养老观念也不是很好;所以组建一个老年人协会,为当地的老年人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维护他们的权利,并开展各种与老年人相符的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实现农村的和谐社会。

二、组建老年协会的步骤:

1、宣传动员

为创建老年人协会成立调研小组,该个小组在村里专门就老年人的情况展开调研。了解老人的生活情况与爱好,同时给他们讲述成立老年人协会的目的与意义,并鼓励他们积极加入协会。

2、发现、动员骨干

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要把退休在家的老人列为重点调研对象。并在他们之中发现骨干,动员他们组建老年人协会。

3、召开骨干成员会议

召集骨干开会,讨论成立老年人协会的具体事情。在充分了解老年人的'情况后,拟定相关的条例条约,起草章程。整个会议要达到人人参与讨论的效果,讨论得到的结果必须能够代表大部分老年人的利益。

4、召开成立大会

在召开成立大会之前,张贴海报并争取通知到村里的每一个老年人,邀请他们参加大会,同时为这次老年人协会的成立编排文艺晚会。邀请乡镇政府及村委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具体流程如下:

(1)邀请相关领导宣布老年人协会成立并致辞。

(2)对老年人协会的章程,到场的人员进行举手表决。

(3)选举老年人协会的协会会长,副会长及相关负责人。

(4)到场的人员进行交流。

三、创建工作安排:

1、前期宣传

下乡期间走访该村老人,更深入了解当地老人的生活情况,将我们的计划与思想带到每家每户,并向他们讲述成立老年人协会的好处,使他们充分而全面的了解老年人的权利与义务。并仔细寻访,挖掘有能力的老人,发展他们成为骨干。

预期效果:取得了当地村委与老年人的支持,鼓励老年人加入此协会,从中发现协会骨干,进而让骨干动员更多老年人的加入。给当地老年人及村民留下好的印象,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铺垫。

2、期间的准备工作

在这一时期,我们按时的召开骨干会议,并能针对他们的兴趣爱好设计一些合适的娱乐活动,并促进活动形成品牌、形成传统。同时起草成立该协会的章程、条约等。能为老年人协会的成立做好充分的准备。

3、后期跟踪、宣传

老年人协会成立后,能得到有效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促使村委为老年人协会做好后期的服务,取得镇团委及村委的承诺,以保证协会的经费、运作及活动的顺利开展。当地的广播电台以承诺为创建老年人协会做一个专题访谈。我们还会到镇上为协会宣传,与此同时,通过媒体的宣传报道,逐步扩大协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吸引更多的社会关注,使协会能真正让老年人 “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篇19:县老年人协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老年人协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县老协的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县人代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抗震救灾、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整各老年人才资源,为县委、政府分优,注重以人为本,办好事、解难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和谐社会,顾全大局努力维护全县良好局面。

一、宣传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新《老年法》

十八大报告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是“以人为本”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将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明确信号,积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十八大提出的任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这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立法宗旨,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改善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各种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必将产生巨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老年协会要以极大的努力作好老年法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主动参与抗震救灾

芦山发生“4.20”地震后,xx县老协及时召开了各分会会长,要求各分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履行社会团体责任。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县老年协会一是召开老协会长会。通报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传达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对老协投入抗震救灾工作的三点要求:1、组建老年“志愿者” 队伍投入抗震救灾。为适应抗震救灾形势,将老协活动、抗震救灾老年“志愿者” 活动、和关工委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支持不包揽,建议不决策,帮忙不添乱,活动不搅局” 。2、老同志捐款要坚持自愿、量力而行,避免到处号召无所适从。3、抗震救灾信息要同时报送县委宣传部、关工委、老龄委、县老协。二是组织抗震救灾“五老志愿者” 队伍。会后,各分会积极行动起来,组织抗震救灾“五老志愿者”x支,共计x余人。重点开展社会治安巡查、对市场物价稳控情况的了解、防震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心理梳导等工作。还有部分老同志参与灾后房屋评定,协助化解矛盾、安抚群众情绪,对受灾青少年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县委机关老协志愿者连速奋战,很快搭建了近80平方米的应急避险棚。在志愿者活动中,用黑板报,办专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工作。县公安局老协,组建了老年人志愿者治安巡逻队,划分为四个小组,每天能流值班,加强了对灾民安置点的巡逻。给群众宣传地震安全知识、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调解纠纷。新民乡老协,组建了x个志愿者服务队走访了双坪,大坪等村发宣传资料,安抚民心,做灾后重建安置工作。“4,20”芦山7.0级强烈地震,川棉社区大量房屋成为危房,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所有危房住户实行紧急避险撤离,川棉社区老协第一时间开始撤离搬迁,成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决定的第一户。三是开展献爱心投入捐赠活动。从4月22日起,县委机关,县人大机机关,县政府机关,县公安局,民政局,发改局,县法院,农机局,农业局,林业局、供销社,建设局,中医院,县医院,养护段,安顺乡,新民乡,美罗乡,先锋乡,挖角乡,新棉镇机关和社区共计有x个分会,x名会员捐款额达x元;四是收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典型事例,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大力宣传抗震救灾“五老”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推进灾后美好新家园建设。

三、相互促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和老年协会工作双丰收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对老龄工作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县老协积极打造“老有所为”平台,主动配合关工委在广大青少年开展中国梦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先后和县文明办、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教育局联合开展系列活动,会长刘凡林负责组织策划,常务副会长熊映珍负责摄影和新闻报导,

1、为灾民集中安置点演出。5月4日上午,由县委宣传部、县社科联、团县委、县民政局、县文体广局、县防震减灾局、县关工委、县整治办、棉城街道办、县老年人协会、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县音乐舞蹈协会、县医学会举办的《xx县社会团体抗震救灾重建家园xx中学安置点志愿服务活动》在xx中学安置点板房棚户区集中安置点进行。活动主题为:“携手同心,抗震救灾”。活动内容:慰问演出、科普宣传、防病治病。县医学会、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安置点受灾群众进行现场心理抚慰活动、医学会对安置点环境进行防疫消毒活动。

2、联合开展对青少年慰问演出活动。“六一”前夕,在联合小学、擦罗乡中心校开展以“感恩奋进,放飞梦想”为主题的庆六一活动。以歌舞表演的形式,歌颂“中国梦”、“描绘中国梦”、“放飞中国梦”。两所学校的师生们在欢乐、祥和、向上的文艺节目表演中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六一”儿童节。在擦罗中心校,到场的部门负责人与24名留守儿童围绕“中国梦.我的梦”展开讨论,畅所欲言。孩子们在“我要当老师”、“我要当科学家、当解放军”……的发言中追寻自己的梦想。并向留守儿童发放生活用品。

6月1日,县老协和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民政局负责人,前往xx县“阳光家园”社会福利院,看望慰问生活在哪里的xx名孤儿,并与他们座谈“中国梦·我的梦”。希望小朋友们能开心健康成长,将个人梦想和 “中国梦”结合起来,为“梦”的实现努力学习。座谈结束后,到会同志向孤儿们赠送了节日礼物。

3、为xx县创建4a级旅游景区演出。6月1日,国家旅游局对xx县安顺乡创建4a级旅游景区进行复查验收。县关工委文艺队、安顺乡关工委、老协为配合复查验收举行文艺演出,为xx县创建4a级旅游景区培育经济增长点出力。

4、对青少年开展禁毒宣传教育。6月26日上午,xx县禁毒委在步行街口举行《合成,与青少年预防教育》大型宣传活动。县政府、关工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司法、工商、农业等10多个部门参加宣传。街头宣传结束后,禁毒办、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文明办、司法局、县老协、大学生志愿者到“xx县强制戒毒所”看望戒毒人员,有关部门送去各种水果、县老协会长刘凡林对戒毒人员作了讲话。

5、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7月3日, 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92岁生日之际,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局,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县关工委文艺队、老体协柔力球队、县音乐舞蹈协会、到xx县美罗乡文化站。乡党务书记致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卓月琼讲话。她说:在党的92岁生日之际,我们来到美罗乡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深入基层,走群众路线,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好新xx,同时庆祝美罗乡省级文化站挂牌。在党的92岁生日这个光辉的时刻,今天我们共聚一堂热烈庆祝我们党的生日,向我们伟大的党献上我们诚挚的祝福,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好新xx向党汇报。以实际行动庆祝党的92岁生日,为党的生日增光添彩”。

四、积极做好县老协换届和基层老协组织建设工作

县老协巳任期届满,县老协在县政府、民政局的领导和老龄办的指导下,作好换届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因4.20地震和严重水灾一再推迟换届选举会的召开。县老年协会和各分会一如既往,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改善党政和群众的关系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我县老协工作全面、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在关心下一代、孝文化建设、老年文化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老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

不断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关心、帮助老年人,重视支持老龄事业。县上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其他媒体的各自特点和优势,县涉老组织紧密配合. 积极投稿达47篇。宣传人口老龄化形势,宣传国家对老年人的关爱和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宣传发展老龄事业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宣传推动老龄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开展好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把敬老爱老活动与和谐社区、文明村镇、五好家庭等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浓厚氛围,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近期工作计划。

待政府主持召开县老协换届会,新一届班子产生后,计划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召开新《老年法》、《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培训会,对县老协理事、基层老协会长进行培训;二是开展一次“中国梦”主题教育;三是组织安排好“重阳节” 敬老、爱老、助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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