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地震综合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文档1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地震、火灾等意外事故对师生、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防止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紧急疏散演练方案,希望全体师生熟悉方案内容,认真按方案程序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积极打造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安全疏散演练方案。
二、演练指挥人员:
总指挥:崔校长
副总指挥:刘校长 孙校长
成 员:全体教职工
拍照:廖陈校
医护人员:黄静校医和张秀兰老师(备药箱在升旗台准备)
三、演练步骤:
1.演练信号:
5月15日利用校园广播系统或哨声发出紧急疏散警报信号(信号员:李恒)老师立即组织好学生,不要慌乱,组织、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2.疏散原则与线路:原则上各层各班按就近楼梯口撤离. 楼层由下到上撤离.上层等下层学生撤完时才撤离.各班前三排同学从前门,后三排从后门同时向教室外疏散,每班成两路队伍分别靠楼梯两边幷一手扶着楼梯下楼.
旧教学楼班级疏散线路:
一年级:1、2、3班从羽毛球场出口撒出带到操场;4、5、6班(从操场中间楼梯口撤出到操场,安全员:莫清瑶和邹青茂老师在一楼操场楼梯口组织保护学生,张慧冬老师在羽毛球场出口组织保护学生。
二年级:1、2、3从校长室门口楼梯撤离,下到一楼后经过教师办公室门口到操场。安全员:王坤老师在二楼教师楼梯楼组织保护学生, 陈晓宁老师在二楼与一楼楼梯间保护学生,陈晓云老师在一楼办公室门口保护学生。4、5、6班从操场中间楼梯口撤出到操场。安全员:朱俊老师在二楼楼梯口组织保护学生,赵燕娉老师在二楼与一楼楼梯间保护组织学生。
三年级: 1、2、3。4从教学楼东梯撤离,然后经过羽毛球场到操场(要求1班动作要迅速,以免跟四年级学生发生交叉)安全员:李苑老师三楼楼梯口组织保护学生,潘丽霞老师在三楼与二楼楼梯间组织保护学生; 5、6班从操场中间楼梯到操场。安全员:车笑英老师在三楼楼梯口组织保护学生,徐焕华老师在三楼与二楼楼梯间组织保护学生。
四年级:五个班都下到三楼后从游泳馆楼梯到操场。(特别要注意跟三(1)班在三楼交叉时注意安全。)安全员:岳红云四楼与三楼楼梯间组织保护学生。林少群老师游泳馆三楼楼梯口组织保护学生,黄少敏老师在三楼与二楼楼梯间组织保护学生。陈小琴老师在二楼楼梯口组织保护学生,沈晓虹老师在二楼与一楼楼梯间组织保护学生,陈建明主任在游泳馆一楼楼梯口组织保护学生。
新教学楼班级疏散路线:五年级按照课间操(教学楼东边楼梯)顺序路线疏散。吴卫红老师代五(2)班班主任,安全员: 区绮文老师在三楼东梯组织保护学生, 谢群老师三楼与二楼楼梯间组织保护学生,刘越老师二楼与一楼楼梯间组织保护学生。李一监老师在操场游乐场转弯处组织保护学生。
六年级按照课间操(教学楼中间楼梯)顺序路线疏散。安全员:曾文静老师在五楼楼梯口,郑伟老师在五楼与四楼楼梯间,,梁少兰老师在四楼楼梯口,刘虹云老师在四楼与三楼楼梯间,,戴虹老师在三楼楼梯口,江娟在三楼与二楼楼梯间,古椰武在一楼楼梯口。
全体师生到操场集合,大约按升旗仪式队伍站位,然后全体蹲下。操场的具体调度指挥由体育组老师负责。
四、具体要求:
1.班主任一定要清楚本班的疏散路线,幷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疏散知识,熟悉疏散线路,明白安全演练意义。
2.演练前,教师明确自己分担的职责及其到达的位置。
3.班主任一定要清楚本班的疏散路线,幷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疏散知识,熟悉疏散线路,明白安全演练意义。
4.班主任听到信号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班里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其他安全员老师在指定地点,保护学生和组织学生疏散.所有安全员老师都必须等学生安全撤离教学楼后迅速到操场集中。
5.演练时必须保持安静,不传谣,不信谣,不喊叫,禁推挤,在同时计算控制总的运行时间。
防地震综合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篇2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学校都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防地震综合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家有关水上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应对水上交通事件,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救助遇险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县境内水域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锦屏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锦屏县通航水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该区域以外的水上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影响到本区域或由上级部门指定或应其他搜救机构请求,需要派力量协助应急处置的,参照本预案实施。
1.4工作原则
1.4.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快速高效
政府领导:水上搜救工作是政府的重要社会职能,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调动社会力量,并形成合力。
统一指挥: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指挥部负责对辖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所组织的各方面应急力量统一行动,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依法规范: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单位、个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
快速高效: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指挥通畅;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1.5相关定义
1.5.1水上突发事件
水上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为过失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上人员伤亡的事故(主要包括船舶碰撞、搁浅、沉没、火灾等),以及水上人命、通航环境、通航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受到威胁的险情。
1.5.2水上应急处置
水上应急处置是指采取应急措施,对水上突发事件实施应急处置,以消除、避免或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行为。其中人命救助作为水上应急处置的首要工作,是所有船舶和人员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和法律义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锦屏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锦屏县人民政府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
2.1机构组成
成立锦屏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宣传、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保、民政、司法等机关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锦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机构职责
2.2.1指挥部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上搜寻救助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锦屏县实际情况,制定、修订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辖区范围内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力量积极参与跨区域的重大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获救人员的接待遣送工作;负责与邻近水域的搜救部门进行水上搜救业务的联系、协调和交流;组织开展锦屏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大演练;负责落实应急费用;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搜救值班,做好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组织成员单位和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组织或配合宣传部门对外进行新闻发布;办公室主任担任应急现场总指挥,组织制定现场应急方案,指挥协调现场搜救工作;发布航行通告;负责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负责获救人员、应急救援物资等交通保障工作;负责检查妨碍船舶航行安全的沉船、沉物设置的标识是否符合助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其它日常工作。
2.2.3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应急总指挥或上级领导认为必要时,负责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对发生水上突发事件进行救助;负责协调、组织查处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县公安局:参与救援行动;负责现场水域和相关陆域的治安警戒;协助组织现场及相关人员和设施的疏散、撤离、隔离;负责伤亡人员的身份确认工作;负责陆上交通的疏导工作,保障应急救援,交通畅通,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县民政局:负责对获救人员的善后救助和接济工作;协助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本单位力量和渔船参加搜救行动;参加现场警戒工作;协助组织事故现场周围渔船和渔民的疏散、撤离。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抢救队伍,对伤病人员实施紧急处置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医院做好伤病人员的接收和治疗;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医疗咨询、指导;做好事故后医疗卫生处理工作,特别是防疫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参与旅游船舶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负责外地游客安置工作。
县司法局:协助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预案制订、修改工作;负责法律支援工作;牵头、组织法律支援组处理涉外的法律问题。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负责水域污染所引起的水、大气等污染程度的监视、监测、评价等;负责组织对水域污染中处于陆地的污染源控制和消除。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预警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气象资料;对重大险情或事故地点附近区域提供特别气象预报。
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本单位消防力量对船舶火灾、危险品泄漏等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担任现场消防指挥,组织现场有关消防力量实施灭火行动,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危害源,清理火场,参与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组织力量参加其他水上救援工作;若船舶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或危险品泄露危险时,参加现场警戒工作。
县武警中队:组织武警、官兵参加紧急救援行动;协助疏散人员、设施;协助相关区域的警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搜救资金保障;负责应急费用的财务保障。
县水务局:负责水情监测,提供相关水域的重大水情信息。
县通讯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等):为水上应急行动提供通信保障;并根据应急抢险需要,按指挥部要求,提供临时通信设施,保障救援和指挥通信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搜救、安置或转移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
2.2.4相关单位
当事方所属船公司:迅速展开救援工作,配合指挥部实施水上搜救行动;协助做好获救人员的安置、治疗、家属接待和遇难人员的相关善后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沉船、沉物的打捞、保管工作,并及时接收。
当事方船舶:迅速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向有关部门报警;尽量采取有效措施自救;听从应急救援部门的指挥、协调。
2.3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总指挥: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总体指挥,决定预案的启动、实施、中止和终止,下达应急指令。
根据事故、险情的级别,应急总指挥由指挥部相关负责人担任:
(1)一般应急由指挥部副总指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担任应急总指挥;
(2)较大、重大和特大应急由指挥部总指挥担任应急总指挥;
(3)以上相关领导因故不能担任应急总指挥时,应由其工作替代人员担任;
(4)上级部门认为必要时,由上级部门指定人员担任应急总指挥。
应急副总指挥:由应急总指挥根据需要确定,可临时增加参加救援行动的主要单位负责人担任应急副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协助应急总指挥开展工作。
应急协调人: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无法到岗,应由其指定代替其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或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指定人员担任。应急协调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报告相关情况,执行并传达应急总指挥指令。
现场总指挥:由应急总指挥指定,一般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负责人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应急行动的总体指挥,指定下一层次的指挥、负责人,及时向应急协调人和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现场的相关信息和工作进展,确保通信畅通,执行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应急行动组:由县交通、公安、农业、武警等相关单位组成。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警戒监测组:由县交通、公安、农业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施现场警戒和监测,及时向现场总指挥报告相关情况。
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人员由应急协调人具体召集,负责对险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意见,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对预案的实施、终止提出意见。专家组由交通、消防、医疗卫生、环保、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法律支援组:由县司法局负责牵头,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处理工作所涉及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提供法律支援,处理涉及应急工作的诉讼问题。
信息处理组: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1)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掌握现场的进展情况和各方动态;
(2)及时向指挥部有关领导报告现场相关动态信息,并向有关各方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3)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并将上级部门或领导的指示、意见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
(4)负责向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通报相关情况;
(5)上级领导指定由其他部门负责统一宣传报道的,由指定部门负责。
医疗保障组:由县卫生健康局指派人员、力量组成,负责遇险人员、参加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疫工作。
应急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通信、交通、卫生医疗等责任单位具体实施。负责提供应急后勤物资、通信、交通和医疗等保障。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县民政部门等有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遇险人员的救济、遇险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置、遇难者尸体处理、有关费用补偿或赔偿等事项。
事故调查组:由县交通部门牵头负责(渔船事故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必要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行业的专家参加。调查组负责查明险情事故发生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为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应急等级
3.1应急等级划分
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事态发展趋势,结合国家有关规定,本预案将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四个等级。
3.1.1一般应急
一般应急是指对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非客船、非危险品船发生碰撞、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船舶溢油0.5吨以下;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一定影响,对内河流域生态环境、岸基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造成一般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1.2较大应急
较大应急是指对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3人及以上、6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人及以上、6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船舶溢油0.5吨及以上、1吨以下;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重大影响,对内河流域生态环境、岸基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1.3重大应急
重大应急是指对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6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6人及以上、10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船舶溢油1吨及以上、3吨以下;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严重影响,对水域生态环境、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1.4特大应急
特大应急是指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10人及以上;
(2)危及10人及以上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客船、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船舶溢油3吨及以上;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极其严重影响,对水域生态环境、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2应急等级确定
(1)应急等级一般由指挥部值班负责人根据险情报告和核实的情况,对照应急等级的标准进行评估,初步确定相应的应急等级;
(2)因各种情况导致指挥部值班负责人不能直接判断应急等级的,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应根据险情初步评估情况及时确定应急等级,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险情进行评估、确定;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险情情况无法确定应急等级的,报指挥部领导决定;
(4)应急等级确定后,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应急等级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提升或降低应急等级。
第四章预警、预防机制
预警、预防是通过预警信息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发生或做好相应应急准备。指挥部办公室应积极建立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保持与船舶、航运机构、渔业单位、港口、码头等信息渠道畅通,以保证及早获得水上预警信息。
4.1预警原则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预警信息来源与监测
4.2.1预警信息来源
(1)当事船舶、设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报告;
(2)过往船舶、港航单位、目击者的报告;
(3)公安110报警台、有关部门转报;
(4)气象部门的通报;
(5)水上求救电话:;
(6)其他信息来源。
4.2.2预警监测
4.2.2.1监测值班
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和处理水上报警信息。值班通讯如下:
(1)水上遇险求救专用报警电话:公安110报警台或;
(2)传真电话:;
4.2.2.2通航水域巡航
锦屏交通运输局组织的水上巡航工作,可以及早获得水上报警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渔政等水上执法部门在执行相应水上执法任务时,发现或接到水上报警信息,也应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3预警措施
(1)指挥部通过发布航行通告、电台、新闻媒体等措施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第五章应急响应与处置
5.1应急响应
5.1.1报警信息接收
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水上险情报警信息,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并记录相关信息。
5.1.2信息核实与处理
5.1.2.1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员应立即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判断报警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并根据核实的信息评估险情相应的等级。核实的途径包括:
(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
(2)港航单位、码头、渡口等;
(3)附近渔船和船舶;
(4)派出船舶进行搜寻核实;
(5)其它有效手段。
5.1.2.2搜集有关气象、水文资料并进行分析。
5.1.2.3与报警人、当事船舶、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联系,进一步跟踪、收集有关信息和了解最新情况。
5.1.3险情信息上报
(1)发生一般险情,应及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并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2)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险情,应在接到报警后20分钟内报告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局,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在接报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书面报告上述有关部门。
5.2险情评估
5.2.1应急协调人应组织险情评估,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事故或险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初步评估。
5.2.2险情评估考虑以下因素:
(1)遇险人数和危险程度;
(2)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
(3)造成内河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对救援船舶、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险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5.2.3根据初步评估,应急协调人拟定应急等级和相应应急措施,提出所需应急救助力量及设施的规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员保护需求、法律支援需求、专家支援需求等,并报相应领导。
5.3应急处置
5.3.1应急总指挥的行动
(1)按照险情的级别通知有关人员进入相应位置;
(2)按照确定的应急等级,全面组织实施相应预案。本预案附录中提供了针对各类水上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预案,启动相应预案时,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并根据险情的变化调整方案;
(3)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包括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
(4)根据险情的变化和最新评估结果调整应急等级,应急总指挥根据险情等级,相应调整应急指挥体系的级别;
(5)指定现场总指挥;
(6)组织研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7)负责应急总体工作的指挥、决策,必要时组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3.2应急协调人的行动
5.3.2.1在确定应急总指挥之前,应自动承担应急总指挥的职责,直到应急总指挥确定并接管指挥职责为止。确定应急总指挥后,负责应急行动具体协调。
5.3.2.2根据险情初步评估情况和应急总指挥的指示进行应急部署,下达应急指令,组织协调有关救助力量展开应急行动。
5.3.2.3应急部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动:
(1)要求遇险船舶积极组织自救,并作好配合应急救援的准备;
(2)通知海事部门发布航行通告,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3)组织附近船舶实施救援;
(4)通知有关救助力量(单位、船舶、设施和人员)采取相应行动,包括现场救援、应急支援、后勤保障等;
(5)确定应急通信联络方式。
5.3.2.4应急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执行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或人员、行动时间;
(2)搜救对象:遇险船舶的名称、种类、吨位、主要尺度、特征、联络方式等;
(3)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类型(碰撞、搁浅、火灾、爆炸、风灾、沉没、失控等紧急情况),损失和伤亡情况;
(4)指定现场总指挥,确定应急通信联络方式;
(5)初步确定搜救区域、范围及工作任务等。通知救助力量采取行动时,如时间允许应尽可能将有关情况和行动要求交待清楚,并可随情况变化进行补充修正。
5.3.2.5协调岸上救助力量采取相应行动,配合水上的应急救援行动。
5.3.2.6及时掌握应急行动情况,并向应急总指挥汇报。
5.3.3现场总指挥的行动
5.3.3.1在未指定现场总指挥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救助单位或船舶应自动承担起现场总指挥的职责。
5.3.3.2执行应急总指挥发布的或应急协调人下达的指令和要求,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5.3.3.3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1)确定搜救目标的具体位置或可能位置,确定搜救区域;
(2)全面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救助方案,为现场救助力量确定适当的搜救方式,分配搜救任务,组织搜救行动,同时应确保其安全;
(4)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5)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5.3.3.4保持与应急协调人的联系,及时反馈现场信息。
5.3.3.5做好现场搜救行动的详细记录,包括现场救助力量和设备情况、事故或险情情况、搜救情况等。
5.3.3.6根据现场情况及其变化,提出增加或减少救助力量的建议,对应急总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提出参考意见,以及时对结束、中止或继续搜救行动提出建议。
5.3.4成员单位的行动
按照指挥部的应急部署派出救助力量,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展开应急行动。
5.3.5现场救助力量的行动
(1)向指挥部值班室报告动态,包括救助力量的名称、出动时间、位置、抵达现场时间等;
(2)抵达现场后,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并接受现场总指挥的统一协调,执行搜救任务;
(3)保持与现场总指挥的联系,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助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5.3.6应急支援力量的行动
被确定为应急支援的救助力量应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应急设备、装备、人员就位,处于应急待命状态。
5.3.7专家咨询组的`行动
由应急总指挥或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对救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为搜救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3.8事故调查组的行动
按照职责分工,查清事故原因,并为应急行动提供相关决策支持。
5.3.9法律支援组的行动
研究、分析应急行动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为应急行动提供法律支持,为事后索赔工作做好准备。
5.3.10事故方及其所在单位、代理、保险人等的行动
(1)启动内部应急程序,积极组织自救;
(2)提供应急救援所需资料,如船舶结构图、货物资料、旅客资料等;
(3)及时派出人员协助、配合应急救援行动;
(4)及时派出单位代表、保险人代表负责事故善后处理;
(5)提供必要的应急资金。
5.4应急行动中止或终止
5.4.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急总指挥应宣布中止行动:
(1)险情解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已控制;
(2)受客观因素影响如恶劣天气等原因,无法进行搜救。
5.4.2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急总指挥应宣布终止行动:
(1)所有可能区域均已搜寻,进一步搜寻不再有效;
(2)险情解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已消除。
5.4.3接到应急总指挥中止或终止通知后,应急协调人、现场总指挥应通知所有参与行动的救助力量中止或终止行动,并核实人员伤亡情况、船舶损失情况、水域污染情况等。
5.5重新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指挥部应重新启动应急程序:
(1)新的证据表明可能有幸存者;
(2)收到报告并经核实,表明重新开始行动可能有效;
(3)宣布“中止行动”后,事件意外发生变化,须对其重新采取应急行动的。
5.6后期处置
5.6.1善后处理
(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救治获救伤病人员及防疫工作;
(2)县民政局负责获救人员的安置和社会援助工作,以及伤、亡人员的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5.6.2总结评估
(1)应急行动结束,所有参与行动的单位或部门都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应急行动报告;
(2)现场总指挥应对现场搜救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有关材料,对整个应急行动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经应急总指挥审核后,提交指挥部领导及上级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应在处置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将处置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县安委办,并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4)总结评估报告应及时下发有关单位,或适时召开总结评估大会,以便各有关方面共同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5)所有反映应急行动的资料都应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这些资料包括搜救值班记录、值班电话录音、现场工作记录、应急行动情况报告、总结评估报告等。
第六章新闻发布
6.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具体由信息处理组处理,未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6.2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指挥部授权的人员担任,确保搜救信息准确发布。
6.3搜救信息应经应急总指挥核准后对外发布,或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召开新闻发布会。
当所发布信息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时,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领导认为须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发布的,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
6.4新闻发布应注重社会效果,以正面报道为主,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维持社会稳定,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第七章奖励与责任追究
7.1对积极参加水上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7.2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指挥部协调、指挥,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责任人,由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7.3有关人员因参加水上应急行动导致伤亡的,按相关规定和政策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章应急保障
8.1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
应急指挥部应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可以参与水上应急行动的设备、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水上应急设备、装备信息库。并根据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需求,增添和更新必要的应急设备、装备、器材,提高应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指挥部的应急反应能力。
8.2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应与相关的水、陆运输部门建立水上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3应急医疗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应组织本县有关医疗机构建立水上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水上医疗咨询、医疗援助、医疗移送、收治伤员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4应急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应建立水上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秩序,负责陆上交通管制以及参与水上治安警戒等,保障水上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5应急物资保障
在处置重特大应急事件时由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保障。
8.6应急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将应急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承担应由政府承担的应急保障资金。
8.7应急后勤保障
展开大规模联合行动或必要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应急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行动不断不乱、顺利进行。
8.8应急社会动员保障
需要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协助处置水上突发事件时,由县人民政府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动员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等力量协助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第九章预案管理
9.1预案制定实施
指挥部负责县水上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经指挥部领导审核通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9.2预案更新和修改
9.2.1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预案的更新和修改工作。
9.2.2出现下列情况,本预案应适时进行更新或修改:
(1)水上应急反应政策、法规调整或修改;
(2)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
(3)经组织评审,发现预案存在缺陷;
(4)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5)经修改的预案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发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9.2.3分预案的修改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修改后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实施。
9.2.4经修改的预案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9.3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防地震综合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应急避震的正确方法,熟悉地震发生时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确保地震发生时,我校防震减灾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非震伤害。同时,通过本次演练活动培养幼儿遵守纪律、团结协作的精神,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演练指挥:
职责:全面负责演练准备、组织全过程;统筹协调、调度各小组工作。
对整个演练负总责。
演练副指挥:
职责:指挥播放“模拟地震音效”(一分钟)后。播放“地震警报信号”(2分钟)。同时兼顾二、三楼幼儿撤离时的纪律管理。
琚松涛职责:负责各班安全撤离后的场外指挥。安排各班到指定地点。以及现场秩序的维护。掌握现场情况,掌握各班各年级人数。上报现场情况等。
2、教室室内指挥组:
组长:
成员:
职责:现场指挥程序安排
(1)“模拟地震音效”发出后,马上指导幼儿进行室内避震,教师指导幼儿迅速以书本或坐垫等护头、蹲躲在各自的.课桌下或课桌旁。纠正幼儿的不正确动作和姿势。
(2)“地震警报信号”(2分钟)响起,迅速组织幼儿有秩序到走廊成两列纵队集合。听“疏散信号”依次有序地往安全地带“操场处”疏散。到指定地点后班主任整理并清点本班同学人数,及时上报到年级组长处。全体疏散结束后四个年级组长再分别上报琚松涛。
(3)班主任要自始至终跟队,密切关注演练现场,维护活动纪律,防止意外发生。
3、室外场地指挥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撤离过程中的场地(操场)指挥和维持现场纪律
(1)组织师生在指定位置避震:每班成两列纵队面向教学楼蹲下。
(2)稳定师生情绪、维护秩序,减少不必要的非震伤害
(3)演练结束后有秩序组织幼儿返回教室。
三、演练安排
1.内容:
(1)应急避震演练、
(2)紧急疏散演练
2.对象:全体师生。
3.时间:
20xx年3月29日课间部署演练方案,进行排演。3月30日课间正式演练。
四、演练准备
1.全体教职工明确此次地震应急演练的任务和注意事项。
2.演练前年级组长、班主任利用班会课、自习课做好幼儿的动员工作和纪律要求。学习有关避震知识,熟悉应急避震的正确方法,懂得在地震发生是如何自我保护。班主任安排时间,组织本班幼儿进行应急避震演练,熟悉疏散线路,进行自救逃生练习,直到幼儿操作熟练(班任要排好队形:有前后门的要保证前后门同时畅通,两列队伍一列从前门撤离,一列从后门撤离。一同到走廊集合。在下楼梯时,挨着扶手的一队始终挨着扶手不得串队)。(练习期间教育幼儿做到:①认真对待,不搞过场;②听从指挥,有序疏散;③遇事不慌,头脑冷清;④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同时讲明演练的'程序、内容、时间和纪律要求,以及各个班级疏散的路线和到达的区域,同时强调演练是预防性、模拟性练习,并非真正的地震应急和疏散。
3.演练前对疏散路线必经之处和到达的“安全地带”进行实地仔细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障碍和隐患,确保线路畅通和安全。
4.幼儿疏散时楼梯通道每排通行2人。
5.组成相关工作小组,确定人员,明确职责。行政要检查落实负责年级的演练前期工作是否按期按质完成。
五、演练要求
1.各组各负其责,在相关楼层、转弯点维持纪律的老师,要做到没有无岗人,人人有责任。
2.各班主任要严密组织,认真对待,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注意班级前后门要畅通,不堵死后门;发挥班干部,团、队干部的作用,班内安排好逃生小组,组长要得力;逃生小组与座次安排要便于有秩序疏散,各班有本班逃生疏散思路。
3.不要惊慌,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4.保持安静,动作敏捷、规范,严禁推拉、冲撞、拥挤。
5.按规定线路疏散,不得串线。
六、演练程序
(一)启动程序:
总指挥在幼儿园广播系统中宣布:“马鞍山培正幼儿园防震减灾疏散演练现在开始”
(二)教室内应急避震演练
1、副指挥张桢指挥广播室播放“模拟地震音效”。(时长一分钟)
2、上课教师(演练时为班主任)立即停止授课,转而成为教室演练负责人,立即告知幼儿“不要慌”,并指挥幼儿迅速护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或课桌旁,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并尽可能用书等保护头部;最后一排靠里的同学面向墙,蹲在墙角处。避震演练时间为1分钟。
3、一分钟后,副指挥指挥播放解除“模拟地震音效”信号。
4、老师让幼儿睁眼抬头,并告知幼儿,地震已过,现在撤离教室,进入紧急疏散演练环节。
(三)紧急疏散演练
1、发出一楼“紧急疏散”信号。
2、每班靠前后门的两位幼儿立即把门打开,教师迅速将全班幼儿分成两路纵队,并指挥其有秩序出门。
3、幼儿在老师带领下有秩序从楼梯向下撤离,并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撤离到事先指定的地点整队。
4、具体演练撤离路线根据课间操出操中规定的路线进行,幼儿有序撤离。
5、幼儿撤离后,课任老师组织幼儿在操场有序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