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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宣传活动方案(精选4篇)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宣传活动方案 文档1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开门整治” 的工作要求,以政府投资和国企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为重点,深化推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整治,坚决查处欠款欠薪行为,全面提升 “点题整治”工作的知晓率。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为:深化整治欠款欠薪,做企业群众的贴心人

  活动时间:9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宣传对象和重点人群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及农民工。

  (二)宣传整治重点

  1、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已完工不竣工验收、已竣工验收不结算审核、已结算审核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2、施工总包单位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

  (三)宣传整治意义

  强化欠款欠薪源头治理,推进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实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各项防欠治欠长效保障制度。

  (四)多形式开展宣传

  1、开展主题宣讲。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进建设单位、进工地现场做好宣讲,持续推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点题整治”内容走深走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一线工作者要结合班子会议、工地例会、监督检查进行广泛宣讲。

  2、开展广泛宣传。一是协调推动宣传活动进行政服务中心、进建设单位、进工地一线,运用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工地现场制作醒目条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相关内容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二是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活动覆盖面、受众面。

  3、树立先进典型。通过选取一批落实工程款和农民工各项制度较好的项目,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有关经验和做法,并通过邀请其他项目负责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进行经验交流和积极推广。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但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部分行业企业欠薪问题有所抬头,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导致的欠薪源头风险增多,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不容忽视,临近元旦、春节欠薪问题仍有可能易发多发,根治欠薪仍需持续发力、抓紧抓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行动重点

  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地方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四是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从严惩处。

  三、行动措施

  (一)重点摸排,稳妥化解欠薪隐患

  各地区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结合本地区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精准摸排。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二)快立快处,提升案件处置效果

  各地区、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欠薪案件快立快处。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加强提级的办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欠薪案件能够及时接收、有效处置。

  (三)强化惩戒,保持治欠高压态势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欠薪裁决判决“执行难”问题,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同级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调专业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强化大局意识、系统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督办相关领域欠薪违法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侦办,保持对欠薪相关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市、县(区)采取超常规举措,定期集中接访,领导包片包案,确保重点地区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置。要密切跟进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可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地区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四)强化风险防范。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事前预防、系统治理、定向化解、精准治欠,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要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落实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请各地区于20xx年1月5日前向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地区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行动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宣传活动方案 篇3

  根据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粤治欠办函〔20xx〕2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xx年5月,为期一个月。

  二、宣传目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行政法规,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进一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地见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

  (一)《条例》实施一周年以来根治欠薪工作成效;

  (二)根治欠薪工作特色做法、亮点工作;

  (三)精准解读《条例》核心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法规政策;

  (五)奋斗在根治欠薪一线的工作人员感人事迹。

  四、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条例》实施重点内容,注重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授课辅导、研讨交流、案例解析、法律讲堂等方式,面向一线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劳动者等,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专题学习培训。活动期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面向我市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举办4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普法大讲堂。

  (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司法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总工会等成员单位;各区)

  (二)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各区、各单位要深入在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宣讲会、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走进企业、走进建筑工地,广泛宣传《条例》,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按时足额向总承包单位工资专户拨付资金、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促使企业合法用工、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法律责任,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活动期间,我办将印制一批宣传资料发各区、各单位。

  (负责单位:市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人力资源保障局等成员单位;各区)

  (三)开展集中接访。定于5月19日(星期三)上午,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集中接访日活动,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市区两级同时开展集中接访,集中受理劳动者欠薪举报投诉案件,直接处理重大、敏感来访或群访问题。

  (负责单位: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

  (四)开展宣传报道。各区、各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在本部门、本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平台,通过政策解读、以案说法、媒体访谈、在线咨询、制作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司法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总工会;各区)

  (五)公布严重失信的欠薪违法行为案例。各区、各单位要加大对恶意欠薪、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各类平台,向社会公布一批严重失信的欠薪违法行为案例,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各区)

  (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突出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群众办成、办好一批实事,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资问题。

  (负责单位: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

  五、工作要求

  《条例》宣传将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请各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宣传活动迅速开展。集中宣传期间,各区、各单位可随时报送开展活动的亮点、特色做法及宣传成效方面的信息。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5月27日(星期四)前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力度,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经研究,定于20xx年5月至6月在全省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经济发展和农民工权益维护,突出面向建筑工地、园区企业等一线农民工,宣传普及《条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统筹推进原则,在全省开展系列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活动。

  (一)适时开展《条例》宣传集中启动仪式。各地要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展《条例》宣传集中启动仪式。

  (二)开展《条例》专题学习活动。各级人社系统、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各级根治欠薪协调机构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听取相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汇报。

  (三)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在建筑工地召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相关人员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在较多农民工务工的园区企业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制作活动板报等方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四)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人社、发改、财政、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五)推出先进典型。深入基层,面向一线,通过制作宣传短片、微视频等方式,宣传一批根治欠薪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六)召开专题形势分析研讨会。各地要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和实地核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分析欠薪根源,研究提出根治欠薪具体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是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省农民工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部分设区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密切协调联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扣根治欠薪工作职责,按照“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创特色”的要求,把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抓紧抓实,紧盯建筑施工、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坚决守住根治欠薪风险底线。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持续开展的党史的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根治欠薪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强大正能量。

  各地各成员单位于20xx年7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省农民工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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